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9章 娇千金079(第1页)

回了军区,陆长风送她到宿舍楼下,本来想说点什么,最后也只是把草药包递给她。

“回去换身衣服。”

虽然有伞遮挡住,裙摆难免被泥水溅湿。

苏娉接过草药包,点头:“好,你也记得换衣服,沾染湿气对身体不好。”

目光落在他身上,虽然是男人撑伞,但他左边已经全部湿透,黏在身上。

结实的臂膀和左腹分明的肌理清晰可见,她霎时红了脸,别开目光不敢再看。

“这几本连环画可以麻烦你交给我哥哥吗?”想到什么,她硬着头皮把手里牛皮纸包着的东西递过去。

“行啊。”陆长风见她害羞,忍不住想逗弄一下,又怕小姑娘恼羞成怒,干脆算了。

苏娉上楼,先把中药包放好,然后打开衣柜拿了条裙子,去卫生间换。

出来的时候因为洗了脸,眼睛湿漉漉的。

看着外面瓢泼大雨,她站在窗前,指尖拂过草药嫩绿的叶子,有些出神。

现在是六点三十五分,因为下雨天灰蒙蒙的,光线很弱。

有点饿,但是因为没有伞,不方便去食堂吃饭。

叹了口气,她拿出之前从张家带来的工具,坐在桌前,开始捣药。

耳边只有窗外滴答的雨声,偶尔有几声雷鸣。

没过多久,又有上楼梯的脚步声。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刚要起身去看看,就听到“笃笃”的敲门声。

上前打开门,看到门外站着的男人,她讶异:“陆副团长?”怎么又折返回来了。

“去食堂吃饭,赵德发让我给你带的。”陆长风把手里的铝饭盒递给她,还有一双筷子:“吃完我送回去。”

油纸伞被他收起,放在走廊边上,褶皱的伞面往下淌水。

苏娉接过饭盒,见他还是穿着湿漉漉的衣服站在门外,侧身道:“进来吧。”

“我脚上是湿的,会弄脏屋子。”他从操场上过来,脚底有泥沙。

“没关系,已经被我踩脏了。”她笑着说。

陆长风往里一看,确实是有湿脚印的,也没有再拒绝,跟着她进了屋子。

苏娉腾了把椅子出来让他坐下,自己坐在另外一把椅子上,打开桌上的饭盒盖,问他:“你吃饭了吗?”

“吃了。”男人目光落在地上的捣药罐里,问她:“还要继续?”

苏娉吃着菜心,点头:“待会儿我来就好。”

陆长风手里已经拿着木臼在捣药了。

“没事。”他说。

看了一会儿,她也没再说什么。

屋子里多了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总有些不自在,她想快点吃,但是习惯了细嚼慢咽,快不起来。

陆长风也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知道小姑娘有些害怕自己,一直盯着捣药罐,没有去看她。

他躬身的时候脊背紧绷,像张蓄势待发的弓,看起来野蛮又凶悍。

苏娉挪开目光,继续吃饭。

两人谁都没有出声,只有捣药和雨声。

不想耽误他回去换衣服的时间,苏娉还是尽量快些吃,在她有些噎的时候,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身倒了杯水过来。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