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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二傻子(第1页)

吴钩记住了那位丢马粪的校尉,刘刀。

名字简单好记,和他那粗糙的长相能对的上号。

名字得和人联系在一起,要不然你就不算是认识他,你说你知道皇帝叫什么名字,其他人也知道,难道知道了名字就相当于你认识了别人?你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吴钩同样也是这样的人,你要让他记住名字又要让他记住你的长相,要不然他第二天就会忘了。

这不是对方不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吴钩脑子容易发混,成了浆糊一团,想不起谁是谁。

所以要让吴钩深刻的记住你,除非你有特点,在要不然你成他的敌人。

诸成和尚自从和吴钩辩难,让吴钩放下那一刻开始就被吴钩记住了,那会儿吴钩深深的把诸成和尚烙在心理,当成了自己的敌人、仇人。

因为诸成和尚太大度了,大度到以为自己能让别人放下,别人就会放下。

他很清楚的记得四年前破烂书生说的那些话:要当狡猾的狐狸、凶猛的老虎。

今天的粪攻是他给诸成和尚的教训,他不敢和诸成和尚正对面的搏斗,境界的压制不是开玩笑的。

吴钩躺在城墙下,靠着墙垛,回想着诸成和尚会不会对自己也那样大度,自己给他吃了屎,他应该也要大度。他不是让自己放下嘛?他不是让自己对深仇大恨的人大度嘛?

“你连吃屎都忍不了,你算什么大度?你哪里来的狗屁资格劝老子大度。”

吴钩得意洋洋的哼着小曲,对于今天自己的表现他很满意。

在吴钩身边守夜的士卒们,听到吴钩在那里唱小曲,侧耳倾听,发现很难听。

今天的初战,飞檐关的损失比较小,百十名士卒死于乱箭;金帐王庭今天损失比较大,江暖预估他们这种不要命似的冲关,付出了两千余人的代价。

守城很辛苦,很乏味。

但守城相对而言也很容易,有地利的帮助,守方能以极小的代价换的攻方极大的牺牲。

若是一般的城池,在断水断粮的情况下撑过十天半个月都是很有可能的。在补给充足的情况下,城池就这样和攻方打消耗战,最先败退的肯定是攻方。

吴钩今天晚上睡在城墙的原因就是因为金帐王庭拖延不起。他们想要尽快攻陷城池,那么偷袭是他们最好的进攻方式。

他所料想的不差的话诸成和尚回到了金帐王庭的大营之后,金帐王庭的人肯定会怂恿诸成和尚攻城。

诸成和尚现在光秃秃的坐在了金帐王庭的大帐上。

大帐里面的人不多,金帐王庭的统帅是呢不勒奇,正在和诸成和尚说话。

呢不勒奇是一位三十余岁的高大汉子,比身边的副将都要高出一个头,高大无比,留着八字须,手上把玩着一柄狼头金刀。

在呢不勒旗身后是一张巨大黑色熊皮,这张熊皮是呢不勒奇在王庭森海里面打猎杀死的一头巨熊,据说是他徒手打死的。

他也因此被称为王庭的英雄。

呢不勒奇的大帐是传统的王庭大帐,喜欢用兽皮挂在大帐里面,用来显露主人的勇武。

呢不勒奇作为王庭的英雄,他在大帐里面还驯养着一头狼。

“大师,那个让你受伤的无名小辈到底是谁?”

呢不勒奇对于能够伤到诸成和尚的唐军将领很好奇,诸成和尚他见过,除了见过他的面貌,更见过他的实力。至于他的实力如何,呢不勒奇心中不予置评,但是都会夸赞诸成和尚的佛法精深。

“他是漠北军主帅林子无的徒弟,也是一位修行者。他心中执念太深,之前贫僧曾与他辩难,此人口出秽语,辱及佛门与贫僧。贫僧曾想渡他,却发现他已入魔,无法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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