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海妖歌声(第1页)

人族的迁移队伍一直在有意避开前进路上的村落和城池,除非必要,人族绝不会出现在其他种族面前。

这片大陆上最鼎盛的两个种族是兽人和矮人,他们的人口足有数千万。他们有智慧、有繁殖力、能使用魔法,所以发展速度快,人族在未衰落前和矮人、兽人是世界上最大的三个种族。

而蜥蜴人、狗头人、猪头人、哥布林、地精这样的种族虽然有一定的智慧,但是它们的智商极其有限,在大部分情况下都被归于魔物的范畴,不能算是真正的智慧种族。

其实比人族、矮人、兽人强大的种族还有很多,巨龙和精灵是站在金字塔顶尖的生物,然而他们寿命很长,繁殖力却太弱,种族人口更少,难以真正地统治大陆。

继续向东行进,迁徙的队伍离开了森林,越过了山岭。

阿苏玛也第一次看到了海洋。

蔚蓝的海浪翻涌着,洁净绵软的沙滩就在她脚下,海浪一层一层拍在岸上,她的鞋子触碰到了冰凉的泡沫,水花打在衣服上,裙摆迅速被海水沾湿了。

壮丽的橘红色太阳正在缓缓下沉,海与天相接,海面像有火焰在燃烧,这景象仿佛是一幅色彩鲜明的油画……日暮之光映照在海面上,映照进阿苏玛的眼睛里。

阿苏玛开双臂,感受海风的吹拂。咸涩的海水味萦绕在鼻尖,这是她完全陌生的气息,她在克拉米高原长大,那里尘土满天,入目皆是赤红的土地。

红色是克拉米高原的主旋律,而阿苏玛在迁移的旅途中见到了太多克拉米高原没有的色彩。

那是生命的色彩,也是希望的色彩。

“涨潮了。”阿苏玛喃喃地说。

“是啊,涨潮了。”希姆笑眯眯地提醒,“阿苏玛,你的鞋子湿了。”

阿苏玛放松地说:“今晚会是一个平静的夜晚。”

她命令族人们在远处扎营,趁天还没黑架起篝火,捕捞一些鱼类贝类当做晚餐。

德鲁伊们用法术聚拢了一批野生鱼类,人族帮忙把鱼类弄上岸宰杀。

“这样做我总有一种罪恶感。”名叫加拉赫的精灵德鲁伊小声说,“我总感觉我辜负了鱼儿们的信任,我们用法术把它们骗过来……骗进我们的肚子里……”

“我们也辜负了魔角野牛和斑皮马鹿的信任,我们用生命之笛召唤了它们,让它们当交通工具,最后还吃它们的肉……”另一位精灵德鲁伊叹息着咬了一大口烤肉,吃得满嘴流油,“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我把它们召唤过来就是为了吃它们的错觉……”

“哎呀,想那么多干嘛,肉食不好吃吗?”艾丽娅说,“没有任何规则表明精灵必须要吃素。”

解锁了德鲁伊新的职业用途的暗夜精灵们相互对视一眼,开始争抢烤架上仅剩的几串的烤鱼烤肉。

另一边,阿苏玛正在吃烤熟的贝类。

在克拉米高原可没机会吃这玩意儿,阿苏玛细细品尝海鲜鲜美的味道……美中不足的是她偶尔会吃到沙子。

泽恩、老卢克、朱莉、杰米和琳赛围坐在篝火旁,一群孩子在沙滩上奔跑,其他族人神情放松地与身边的人交谈。

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宁静平和的氛围了。

长久以来,每个人都过着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生活,高原过于贫瘠,无法种植粮食,而在海边,他们可以靠着渔猎获取足够的食物。一下子转变生活方式或许比较困难,但人类是智慧生物,他们可以主动适应环境。

老卢克眼眶湿润地拿出一只小小的木笛,放到嘴边吹了起来。

他会用绘画记录生活、会唱歌颂历史的歌谣、会弹奏好几种乐器,学不了文字还可以学习别的东西,文字被夺走,智慧夺不走,老卢克年长且博学,所以他是所有人共同的老师,也是阿苏玛最敬重的长辈。

老卢克吹奏的是一首赞美戴恩国王丰功伟绩的曲子,木笛声在沙滩上空回荡。这曲子本来是荡气回肠的调子,可是用空灵的木笛来吹奏却增添了一丝别样的味道。

许多人眼含热泪,静静地听着他吹木笛。

过了很久,笛声渐渐收尾。

老卢克放下木笛,眼中含着无尽的期盼哽咽地说:“女王陛下,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君王,就像当初的戴恩国王一样。”

“我刚刚继位,还没做得出什么能让人称颂的功绩,我是否伟大,这还是交给后人来评判吧。”阿苏玛轻声说,“如果我真的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被后人称为‘伟大’,那定然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

她也取出一只木笛。

人族到达了旅途的终点,这是一个值得庆祝的夜晚。

此地是终点,也是,他们需要从零开始建设自己的家园。

阿苏玛内心何尝不是满怀着期盼与希望呢?

音乐可以传递情绪——老卢克当初教导她时是这么说的。

人族难以用文字记录历史,所以他们把曾经的历史编成朗朗上口的歌谣,一代一代传唱下去。

热门小说推荐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宇宙之大,粒子之微,火箭之速,化工之巧,地球之变,生物之谜,日用之繁,无处不用数学。数学与航天航空,数学与国防安全,数学与生物医学数学与信息技术,数学与能源,数学与海洋数学与人工智能,数学与先进制造,数学与星辰大海!如果说,19世纪是西方的数学世纪,20世纪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越红鱼正在洗剑,她眼角一枚红痣殷红似血,就像一粒最鲜润的朱砂。她刚刚干架赢了,赢是她的日常,是她的必须,因为她是这个世界最出色的几位剑士之一。她不要之一,要第一。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系统生物找到她,告诉她是一本赘婿文中女配。男主安雪采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虽出身贫寒沦为赘婿,却于困境中逆袭,不但碾压打脸老丈人家族,还另纳五个绝色美妾。越红鱼就是五个自己主动求纳的美妾之一。妾?之一?求纳?越红鱼危险的眯起了眼睛,觉得可以把这个瞎逼逼的系统干掉了。系统不不不,请收回你的40米大宝剑。系统是来送挂的。此挂在手,不但越红鱼不会被男主光环降智,还能拯救中招的其他女性。越红鱼准备把这个挂拿来试试。原女主叶凝霜已嫁男主整整七载,她觉得能嫁给安雪采是自己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安雪采如今飞黄腾达,仍能让自己占据正妻之位,是安雪采的大恩大德。有时候叶凝霜会想起自曾经己居然会跟安雪采计较纳妾改姓之事,就会唾弃自己不知好歹,甚至好奇不已!那时候我是怎么想的。直到有一天,越红鱼替她解除了男主降智光环?叶凝霜老娘要休了他!食用指南女主线索人物,前期比较背景板,伴随剧情展开戏份会多起来。各类女配戏份超多,都有自己故事,有善有恶。...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是楼高天为邻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这个大佬是凡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这个大佬是凡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这个大佬是凡人读者的观点。...

妙手神农

妙手神农

古老的东方,生活着龙的传人,千万年来,龙的传人坚信龙的存在,我们一起期待,获得龙珠的余飞,如何从小农民起步,阅尽天下美女,拳打装逼犯,脚蹬二世祖,玩转世界...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桑一安死了,死在车祸,却没有想到会被炮灰系统绑定。[你的任务就是当炮灰,然后走完所有剧情。]桑一安抬起眼,漂亮无辜的脸庞充满了不解诶?而冷冰冰的机器声撞见这位新的宿主模样时,声音也迟钝了下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