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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 28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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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无际平原」不过两天的罗九,就以自己的强势在草原数千名玩家间声名鹊起,这与她之前排行前100却并无几个人见过她的低调不同,这回看到了她的人太多了,见识过她能力的人也很多,在口口相传之下,足够衍生出各种不同的版本与形象来。

但相同的是,都同样的彪悍。

在罗九向着暂时扎营地缓慢地前进时,路上碰到的那些玩家们,都尽力跟她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仿佛她是草原上最危险的猛兽,但其实她的五官明明生的十分秀气,就像个不足二十岁的少女那样的天真柔软。

如果不看她背后的两把染血双刀,以及长弓的话。

“老大回来啦!”董先高高兴兴地捧着一碗水迎上去。

罗九正好渴了,喝完就把碗给收起来。

地上的胡狼变少了很多,躲在附近虎视眈眈的玩家也很多。

董先看她盯着胡狼尸体看,解释道:“你走了以后,陆陆续续来了很多玩家,把胡狼给拖走了。我看他们是想……想当食物的。”

只要是死掉的生物,不管曾经有多凶猛,玩家都能入口。

反正能活下去,就可以了。

他们并不像罗九那么奢侈,还在乎活的质量。

天色渐渐亮了,草原上的白天总是来得很快。

罗九他们收拾帐篷行李准备继续前进时,空中传来了尖锐嘹亮的啼叫声,特别的难听,特别的刺耳。

“啊!它们又来了!快去抢一头!”男玩家顾不得掩藏,从草丛里站起身,指挥着其他同伴冲出去抢最近的一头胡狼。

盘旋的秃鹫通体黑褐色,头部是从羽毛里裸露出来的,仅覆盖了一层的短绒毛,它们长着弯曲的尖锐鸟嘴,可以轻易撕开动物的皮肤,将内脏凿出,从高中俯冲而下,脆弱的玩家根本抵抗不住它们的攻击。

死亡甚至是腐烂的食物最讨秃鹫的欢心,在白天来临前,它们就已在附近盘旋,此时再没了耐心,接二连三地叼走地上看中的胡狼。

如果有玩家跟它们抢夺猎物,秃鹫会张开巨大的黑色翅膀,啄瞎他的眼睛,撕下他的血肉,再叼着猎物扬长而去。

玩家不够灵活敏捷的话,根本躲不开来自高空的攻击。

陆陆续续冲出来一波玩家,很快这里就成了秃鹫的战场。

“走吧。”罗九收回目光。

“今天至少要走20公里。”

“20公里?!”董先惨叫。

从进入平原开始,他们才前进了10公里左右,要穿过上百公里的平原,光是在行进中消耗的时间就要超过七天,更何况在这种地方,怎么可能顺利到不遇任何危险?

这是不可能的。

罗九将毛巾丢进猴面包树腹中浸泡到湿漉漉,再搭在肩膀上,水一下子濡湿了她的衣服,但太阳越挂越高,顶着烈日前进的滋味并不好受。

即便她有应对危险的能力,对高温也束手无策。

“等到中午,温度要接近40了,你们也弄一条搭在身上。太阳大了,就盖住头顶跟脖子。”罗九交代完,先一步走了出去。

储物格无法储存水,罗九干脆买了两个水壶——单价将近3000星币,容量2升,装满了水带走。

一个背在罗九身上,一个在刘一峰身上。

有了这些水,足够他们在10个小时内不断前进,而不用停下来补水、休息了。

走出去五公里的时候,斜前方忽然跑来几个玩家。

看得出来他们是在拼了命的奔跑,因为脸色涨红至极,汗水随着跑动四下飞溅,边跑边吼着:“狮子!有狮子朝这里过来了!快点逃啊!!”

哗然一片。

狮子可是草原之王,完全没有天敌的,它们太强了,还时常成群结队的出现,这很让敌人绝望。

一头兽王就很够呛,一群压根看不到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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