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96 曾经有个傻瓜(第1页)

走吧,一起去厕所,抽根烟。何金银拍了拍刘民的肩膀。

随后,刘民默默的跟着何金银,进入了卫生间。

进入卫生间,拿出烟,两个人点燃了烟。

咳咳…

抽了一口,刘民干咳了起来。

然后,呛的哭了出来。

他蹲在那卫生间的角落里,哭得像个傻逼一样。

何金银静静的站在他的身边,吞吐着烟雾。

偌大的卫生间,此刻却恰巧没有其他人。

今年我28,她在我心里,住了23年!刘民喃喃道。蹲在那地上,猛的吸了一口烟。

烟太呛,心太痛,泪流满面。

何金银抽了一口烟,缓缓的说道: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刘民有些意外,抬头朝何金银看来。

何金银一边抽着烟,然后,也不管这里是厕所,直接盘腿,和刘民并肩坐在一起。

然后,他缓缓开口:曾经,有一个孤儿。他从出生以后没多久,就不知道什么原因,或许是被父母走失了。又或者,是父母有不得已的苦衷将他抛弃,反正,他从出生起没多久,就住进了孤儿院。

他长得很瘦小、有点懦弱,在孤儿院里,也显得有些孤僻。

大家都说他是闷油瓶,不喜欢和他玩,有几个调皮的男孩,还经常欺负他。

那个时候,他受人欺负,都不敢反抗。唯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书。

到了读书的年纪,他通过捡破烂、端盘子等等赚取微薄的生活费和学费。他也算聪明,就是这样的条件,他都能考年级第一!

学习好,人穷,然后性格有些懦弱,这样的人,总是容易招人家妒忌。如果她是女生。那么,学校的女生就会妒忌她,欺负她。如果他是男生,那么,学校的男生就会嫉妒他,欺负他。

在学校,他经常受到男生的欺负,没有一个朋友!

因为是个孤儿,他很穷很穷。初中的时候,他记得有一次,他穿了一件破掉的裤子去学校。

那条裤子,屁股那里破开了一个洞。那堂课,他站起来回答问题。然后,有一个调皮的男生,用书本卷成一个圆柱形,指着他屁股那里,在上课的时候,大声的说道,你们看,你们看,他裤子烂了一个洞,屁股都可以看到了。哈哈……

他的话,引起了全班的哄堂大笑。那个时候,他心里还偷偷的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了他屁股那里一眼,然后,羞红着脸的同时还带着一丝鄙夷。

那一堂课,全班在笑,但他却在哭。

上初中的时候,他心里就偷偷的喜欢一个女孩,她叫做夏嫣然,好美的名字。

之所以会喜欢上她,是因为,有一次他被几个学校的小流氓抢走了本就不多的钱。没有钱吃饭,他就去食堂里的水龙头那里喝水。那个时候,班上有个同学叫夏嫣然,递给他一个苹果。

然后,她还对他笑了一笑,说我吃不掉了,这个苹果给你吃吧。

就是那一个苹果,就是那一个笑,让他喜欢上了她。

从那以后,他努力的去做兼职,去赚钱,去讨好她。他学习好,她学习不怎么好,所以。他还经常教她学习,辅导她做功课。

他们好像是在恋爱,反正他是这么觉得的…

他那个时候,经常用小刀雕刻木头,然后,他经常偷偷的雕刻她的模样。他甚至,还在想,要是以后,能永远和她在一起,那该多好啊。

在一起,做一些小事。比如,一起去做摩天轮,一起去看电影,一起牵手去逛街,一起……他想和她,做100件小事,然后,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用素描画下来。他也真的那样做了,他画了三张画,一张是她一脸微笑,将一个苹果递给他的模样。另外一张,是自己教她做功课的时候模样,还有一张,是两个人手牵手的背影…

他知道,她喜欢吃好的,穿好的,喜欢苹果手机。喜欢吃苹果。于是,在那高中的那个圣诞节,他准备给她一个惊喜。

他拼命的去做兼职赚钱,哪怕影响了学习他也不管,他努力的存钱,每天宁愿啃白馒头,喝冷水填饥。就这样,存了很久很久,他终于存到了钱,买了一个苹果手机,又买了一个苹果,带上那三幅他画的画,去找夏嫣然。

那一天。他特意换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头发梳了又梳,还偷偷的拿了一点室友的男士香水,喷了一点,然后,他出发了。

他还记得,那天是在下着小雨,他走到了学校的门口。看到了夏嫣然,坐在一辆宝马车里,和一个富二代亲热。

他脑袋嗡的空白一片,他的灵魂,仿佛脱离了身体。

他想哭,可是天在小雨,那雨水将他脸庞的泪水冲刷掉。

热门小说推荐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

宇宙之大,粒子之微,火箭之速,化工之巧,地球之变,生物之谜,日用之繁,无处不用数学。数学与航天航空,数学与国防安全,数学与生物医学数学与信息技术,数学与能源,数学与海洋数学与人工智能,数学与先进制造,数学与星辰大海!如果说,19世纪是西方的数学世纪,20世纪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小镇做题家到首席科学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干赢那个赘婿文男主

越红鱼正在洗剑,她眼角一枚红痣殷红似血,就像一粒最鲜润的朱砂。她刚刚干架赢了,赢是她的日常,是她的必须,因为她是这个世界最出色的几位剑士之一。她不要之一,要第一。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系统生物找到她,告诉她是一本赘婿文中女配。男主安雪采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虽出身贫寒沦为赘婿,却于困境中逆袭,不但碾压打脸老丈人家族,还另纳五个绝色美妾。越红鱼就是五个自己主动求纳的美妾之一。妾?之一?求纳?越红鱼危险的眯起了眼睛,觉得可以把这个瞎逼逼的系统干掉了。系统不不不,请收回你的40米大宝剑。系统是来送挂的。此挂在手,不但越红鱼不会被男主光环降智,还能拯救中招的其他女性。越红鱼准备把这个挂拿来试试。原女主叶凝霜已嫁男主整整七载,她觉得能嫁给安雪采是自己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安雪采如今飞黄腾达,仍能让自己占据正妻之位,是安雪采的大恩大德。有时候叶凝霜会想起自曾经己居然会跟安雪采计较纳妾改姓之事,就会唾弃自己不知好歹,甚至好奇不已!那时候我是怎么想的。直到有一天,越红鱼替她解除了男主降智光环?叶凝霜老娘要休了他!食用指南女主线索人物,前期比较背景板,伴随剧情展开戏份会多起来。各类女配戏份超多,都有自己故事,有善有恶。...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

这个大佬是凡人是楼高天为邻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这个大佬是凡人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这个大佬是凡人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这个大佬是凡人读者的观点。...

妙手神农

妙手神农

古老的东方,生活着龙的传人,千万年来,龙的传人坚信龙的存在,我们一起期待,获得龙珠的余飞,如何从小农民起步,阅尽天下美女,拳打装逼犯,脚蹬二世祖,玩转世界...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万人迷穿成炮灰(快穿)

桑一安死了,死在车祸,却没有想到会被炮灰系统绑定。[你的任务就是当炮灰,然后走完所有剧情。]桑一安抬起眼,漂亮无辜的脸庞充满了不解诶?而冷冰冰的机器声撞见这位新的宿主模样时,声音也迟钝了下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