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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回家的路上,陶楂同林寐说,自己的车修不好了。他话不说完,林寐也能懂。

定下的交换条件是,陶楂每周按时交作业,林寐每周抽两个小时给陶楂辅导。

陶楂一点都没意识到,不管是辅导还是蹭林寐的车,林寐都没让他吃半点亏。

高二的周末包括周六和周日两天假期,林寐周高三,依旧得上课,他去上课的时候,陶楂还在睡觉。

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外面麻雀叽叽喳喳不停,陶楂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看着天花板呐呐了几句“喳喳不停喳喳不停喳喳不停”。

所以他不讨厌麻雀,因为他觉得自己和麻雀一样,小小的,黑黑的,不被很多人喜欢的。

吃过早午餐,陶楂穿着一件薄薄的长袖t恤呆呆地站在自家院子看隔壁嫂子浇水。

水管盘在嫂子脚底下像一条巨蛇,花坛里水花四溅,泥土来不及浸润,漫出来的水反而流到了陶家院子里。

“嫂嫂,你能把水调小一点吗?”陶楂蹙着眉,隔壁真的烦,每周都要来这么一回,他家院子旁边都长了一整条的青苔。

“哎哟,你看我这……”李美花提高了嗓子,她些微慌了神,忙着回头去调大小。

背过身去,李美花忍不住想,陶大行跟向莹两口子那么好说话,到底是怎么教出陶楂这么个鬼灵精的,每周定时定点站在院子里守着她浇花。

守着李美花浇完花,陶楂拎着一塑料袋猫粮出了门。

鹦鹉巷有好几只流浪猫,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其中一只白猫还只有手掌大小时,出现在陶楂家院子,陶楂专门跑去买了小袋的羊奶粉,冲了羊奶给它喝,他很想就这么养着。

到了晚上,向莹归家,他才知道妈妈对猫毛和唾液严重过敏。小白猫只能重新加入鹦鹉巷猫猫队的大家庭了。

陶楂每周都会去它们的根据地看望它们,顺带带点吃的,在暑假时,他甚至用自己的压岁钱找人给它们每一只都做了绝育。

“你要是每只生五个,那加起来就是二十五,加上你们自己,那就是三十,”陶楂给地上垫了一张硬纸板,把猫粮倒在上面,”我可养不了那么多。”

喂了猫,陶楂开始完成周六的第三个任务——给奶奶买下周的生活物资。

奶奶陶桐桐住在鹦鹉巷6巷,她的房子比陶楂现在住的房子大五倍,修葺得像一栋华丽又考究的老派贵女所居住的别墅。

陶楂的爷爷早年间就去世了,陶桐桐育有一子一女,皆跟她姓。陶楂听爸爸说,当年为了孩子的署名,陶桐桐跟爷爷那边的一家子拼菜刀,还放言,要是两个孩子不跟她姓,她就找机会把爸爸和姑姑掐死,再把爷爷砍成两百零八块。他们相信陶桐桐做得出来。

院子里种满了紫色的花,白色的栅栏围绕院子一整圈,日光流照下来,院子里几只啄食得雀听见来人的脚步,惊得四下飞窜。

陶楂进门,他连鞋都懒得换,弯腰把两大袋生活用品放在地板上,说道:“东西送到了,那我走了。”

陶楂不喜欢陶桐桐,她位列陶楂讨厌的人第二梯队。

屋子里传出慢吞吞地,拖鞋鞋底敲打着地板的声音,很快,染着一头火红色头发的老太太出现在了陶楂的视野中。她二十岁生了陶大行,现在也只不过六十出头,岁月不败美人,她的脸上没有留下多少岁月的残迹。

“门都不进?你爸就是这么教你的?”陶桐桐穿着一身白色蕾丝裙,搭着一条彩虹色披肩,站在距离陶楂四五米远处,手中端着一只印着兰花的白瓷杯。

“不进了,我要回去写作业了。”陶楂站着没动。

陶桐桐只喜欢女儿,不喜欢儿子,她觉得陶大行老实巴交,一点都不像她精明利落,也没有听她的娶一个从聪明伶俐的老婆,而是娶了个病秧子,更别提,陶大行还为了照顾向莹的身体跑去结扎。

自陶大行结扎过后,陶桐桐就不怎么和儿子家来往了,但陶大行还是念着自己老妈,没事儿就买水果买菜送过来,还让陶楂每周去送生活用品。

每回来,少不得要被陶桐桐刺几句,陶楂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找虐吗?

“写那么多作业,也没见你拿个第一。”陶桐桐翻了个白眼。和陶楂翻白眼的模样如出一辙。

不知道为什么,陶楂很难心平气和和陶桐桐说话,因为陶桐桐说话很讨厌,每句话都惹人烦。

嫌弃儿子,嫌弃儿媳妇,嫌弃他,这世界上还有她能瞧得上的人吗?

陶楂撇撇嘴:“我迟早能拿第一。”

再说了,拿不拿第一,关她什么事?

“我走了,我回去了,您多注意身体,再见。”陶楂想,下周他就让跑腿的送,他不来了。

下了台阶,晒到了院子里的太阳,陶楂才觉得身上暖和了点儿。

身后一直没有传来关门的声音,陶楂出于好奇和疑惑心理,回了头,见着陶桐桐正蹲在门口翻看超市袋子里的东西,那考究的瓷杯放在了门边柜上面。背后是幽深冷暗的走廊和家具。

这么看着,又挺可怜的。

好吧,下周他还是自己来送。

正这么想着,陶桐桐像是发现了陶楂还没走,她扬起下巴,“看什么看?”随着几个字落地,她伸长手臂,用力地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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