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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她这么想着,就这么说出来了,小声嘀咕着,奶奶虽然眼花,但耳朵不聋,她大声呵斥说:“你懂什么!不是她,你爸爸会搬出去住吗,如果娶一个有门有户的女人,至于生孩子的时候慌慌张张地,用一辆三轮摩托车往医院送吗?”玉锦涨红了脸,眼泪开始在眼圈里打转转,她像个委委屈屈的小媳妇一样轻咬住嘴唇,长睫毛一眨也不敢眨,仿佛让眼泪在奶奶面前掉下来是一件顶羞耻的事。

奶奶对玉锦这幅神情实在有些看不下去。她拿过来一方手帕,没有递给玉锦,而是生硬地甩在了桌面上,仿佛眼前的玉锦约等于她那个“不体面”的未被允准的儿媳妇一样。

离开房间的时候,奶奶终究有些心软,她回头看了一眼在逆光中抽泣的单薄身影,说:“女人和男人是不一样的,女人的命,再好,好不过男人,你将来就会知道。”

玉锦不知道自己费尽心思来问这件事到底是对还是不对,有些事情,可能还是不问的好。但一直弄不清楚又算什么呢?她不是没有想过,也许父亲母亲已经离开人世了,要不然哪对父母会舍得十几年时间都不来看自己的孩子呢?她又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布娃娃,如果他们不想要她,又何必生下她呢?但任她有多大的脑洞,她都不会想到,自己竟是以这样一种惨烈的方式来到人世,生日即是忌日,相逢即是分别。

那个暑假本该有的愉悦,因为这个下午并不美好的故事而提前结束了。不久,玉锦的身体开始发生惊人的改变,瘦削平直的线条被模糊成圆润柔和,平原一样的身材悄悄幻化出丘陵、草原、暗壑,头发像海藻一样稠密,气息像水果一样清甜,走路稍微快一些,摇曳的发尾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头跳跃的小鹿。

玉锦敏锐地感受到,周遭异性看她的目光在升温,尤其是有几个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男孩子,不用说话,只看眼神,就知道对自己是喜欢的。对此,小玉锦自然很高兴,好像长期以来闷在一个罐子里的人,总是喜欢外面透进来的微风和光亮。但偶尔,她还是会被奶奶的符咒劈中:那个暑假,闷热的老式家属院的房间里,奶奶如同巫婆一样的呓语,会让她产生突然间的迷惘和惶恐。她感受到了“性别”这两个字下面暗含着的波涛汹涌。就像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带着原罪。

玉锦不知道将来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想到这里,她本能地,把马尾扎得再低一些,衣服的颜色选得再素净一些,遇到男同学炽热的目光,她会从口若悬河一秒钟转向沉默,以至于,不止一个同学评价说:周玉锦同学,她呆掉了。

雨已经住了。南国的天气就是这样,雨水来得莫名其妙,走得也干脆利落。南都机场的落地玻璃墙被冲洗得无比明净,玉锦看着自己映在玻璃上的身影,一个瘦高的北方女人,拖着两个重量级的皮箱,不是商务出行的精英范儿,也看不出一丝旅行的松弛感,那么离群索居地站着,久久不走,任谁从旁边过,都会忍不住好奇地多看两眼。意识到这一点,她赶紧掏出墨镜戴上,把脸遮住一部分,头微微扬起,尽量让自己的气场不那么衰败。

一辆锃亮的商务奔驰无声地在玉锦面前停下,驾驶座里下来一个面色和气、一身潮牌的中年男人,“妹子,要搭车吗?”

玉锦忍不住笑了,“老沈,你人洋气了好多,就是这搭讪的套路一点没进步。”

老沈用手指在太阳穴那里虚头巴脑地比划了一下,算是敬了个歪礼,“是,周总教训得是!我这就改,以后学会与时俱进,哈哈!”他把玉锦的两个大皮箱搬到后备箱里,大概是人有点虚了,累得直喘气,“怎么这么多东西?咱岛上什么没有,缺什么我给你置备就完了!”

“凭什么让你置备呀,你还打算金屋藏娇?想得美。”玉锦一点话锋机会都不给。

老沈嘿嘿笑着,发动了引擎,“还行,人还没有傻,精气神儿还在。”

玉锦这次来h省海平市,是来工作的。一个已经过了30岁的北方女人,离开故土,到离家千里之外的陌生之地重新打拼,辛苦程度可想而知。好在公司已经有了,这些年受h省发展态势的吸引,内地来这里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一方面是政策确实利好,另一方面,蓝天碧海,绿树白云,干净的空气,没有污染的农产品,也是招揽内地人的生态硬件。两年前,跟玉锦在同一家媒体工作的沈强就辞去公职,到h省省会海平市创办了一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只要拿下几项文化活动的承办权,就比过去体制内戴着镣铐跳舞要逍遥快活许多。唯一不足的是,h省相对内地来说,人才还是稀缺。所以老沈长期有招兵买马的需求,只要是跟过去的同事、朋友接上火儿,诚邀的话就很容易脱口而出:来吧,兄弟,咱还在一个锅里搅稀稠,有哥哥一口干的,绝对不会让你喝稀的。

所以,这次,老沈知道玉锦的事情之后,没怎么犹豫,就给玉锦打了电话,省却了好多油嘴滑舌的话,郑重地邀请她来h省共同创业,加入他的盛世景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彼此相处多年,玉锦的人品,他是绝对信得过的,单纯从业务能力来说,玉锦比他老沈不知高出多少个台阶,还有,玉锦的倔劲儿,遇到问题时候那种死磕,也是这个速食社会里非常稀缺的,他现在很需要。

房子公司给租在了一个夹杂着南洋风格和欧式风格的大型商业小区里,两室一厅,院子里有高大的棕榈树,成簇盛开的三角梅,外墙壁因为刚被雨水淋湿而接近浓郁的深绿色,一只小松鼠在墙头裸露的电线周围灵活地跳动着,沿着墙壁急速而下,稳稳地落在了铺满松针的土地上。墙角,土壤湿润肥厚,一棵栀子花正在恣意地绽放着白璧无瑕的花朵。玉锦不由得感慨了,在北方她那栋高层居室里,她曾养过一盆栀子,是李哲逛街时顺带买回来的,她很喜欢,花了很多心思来养,可还是不行。上网查了说,栀子花喜光照充足,土壤湿润,通风透气。北方干冷的气候,还有密不透风的高层建筑,都合不上栀子花的性格,再加上玉锦也拙于花道,因此无论想什么法子,最终花还是养死了。可现在,这室外,野天野地,热风暴雨的,谁有心力来照料这娇弱的植物呢,但它就是能活,还开得这样明艳,这样天雷勾动地火。

老沈带着玉锦穿过院子,指着满眼的红红翠翠说,“你看看,这多好,咱们那大北方,哪儿有这东西,你再看这儿……”

玉锦不住地点头,h省她以前自然是来过,但这次不一样,一花一木都有了全新的感受,这就对了,她要的就是改头换面,重新来过。

晚上老沈设了接风宴,说是接风,其实规模小得可怜,公司七七八八的人老沈都没让参加,一间古朴雅致的中式包厢里,偌大的原木桌子,只坐了玉锦和老沈两个人。一看这阵势,玉锦有点明白了,与其说是接风,还不如说是故人重逢,把酒言欢,何况,也不只是欢,那些悲就流淌在欢的后面,就像一对命运交织的孪生兄弟。

老沈不动声色地把红酒倒上,暖莹莹的光映着玲珑剔透的高脚玻璃杯,红酒在里面氤氲着,像是远古时代遗留下来的鸽血红的宝石,透着复古而纯粹的味道。

老沈举起杯,“来,一杯敬过去,一杯敬过不去。”

玉锦的眼神微微一滞,旋即碰杯,浅浅地抿了一口,这红酒如奶油般丝滑,果香四溢,后劲也足,甘冽的味道直冲颅顶。

“真是好东西。”她抚住额头,呵呵地笑起来。

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毕竟,旧事如天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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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方那座山明水秀的小城里,玉锦一直生活到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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