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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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写作文杂记(第1页)

写作,就像一场杂技。

不同的是,买炸鸡是确定要付钱的,写作却不一定能得到赞许。

我,为什么要开启一段写小说的“旅行”了?

因为,我寂寞。

我个人写作的过程是很无聊的。一个人,对着电脑,敲打键盘,看着心头血,慢慢变成文字,自言自语的,像个疯子。

心头血或许换来的是冷眼,是嘲笑,是不被读者接受。我管不了那么多,因为作品发布出去,能不能吸引读者,原本就不是一个作者能够把控的事情。

文以抒情,好似自作多情。写的太差,你来嫌弃,我先泪下……

*

最近,通过各种渠道,我看见很多写小说的作家朋友们,都在苦恼一件事情,什么叫爽点?

我问了下自己:

你爽了吗?

我不爽!

不爽,发布个随笔,还没人来看,孤孤单单的,像是在玩单机游戏。落笔千言,却丝毫影响不到这个世界,就如同对着树洞低语,国王长了个驴耳朵。

也不爽,写作没有出去玩耍来的痛快!实在是很辛苦,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又从未深入了解过网络小说的人而言更是艰难。

痛定思痛,我终于给自己想出了个绝妙的主意。那就是把把这些不爽,编一个笑话,拿去给人笑笑,在我的偏见里,就是我个人笔下的爽点。

*

写小说,对于我来讲算是一种修行。如果“修行”的不错,或许还能成为一种收入来源。

收入来自各种渠道,各种渠道,也会影响它的多寡。

写个小说,收费5毛,读者跑了,这个不能说是写的好。收集几声赞许,没人愿意,这个只能说,是自己写的无趣。还不如,在大街上不小心闯了红灯,被警察叔叔抓了去当义务宣传员,吸引到的目光多。

收5毛钱,是为了鞭策自己写作的时候对得起良心。没人赞许,如果我愿意,也可以厚着脸皮把它变成自己小说里面的爽点。假如被抓去当宣传员,路过的行人投来的目光,在我的理解里,应该是我写小说的一条生路。

*

写小说的是我,我是凡人。看小说的,应该是芸芸众生中,还愿意从视频化的现实里面,拿出点时间,来看看文字的人。

是人,就都会有感情。文字不能表达,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因为没有影像来得直接来得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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