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1名字(第1页)

中午时,闻斐拎回去两只兔子,李凌也抱了一堆酸的甜的野果回去。

早些年皇帝狩猎之后喜欢野营,闻斐作为羽林郎,也跟着经历了不少。别的不说,烤肉的手艺她是学到了,还是跟御厨学的,缺盐少酱也能做得有滋有味。更别提雨停之后,闻斐打猎中途顺便还寻到了一片野蒜,几颗野姜,凑合着已经很够用了。

午饭便由闻斐动手,将只兔子烤得香气扑鼻,顺便还煮了一小锅汤——这对于在山上凑合吃了几天的人来说,无疑已经是美味了,就连褚曦都忍不住多吃了些。

然而闻斐这个做出美味的人却对午饭兴趣缺缺,仿佛食不知味。

褚曦看出来了,想了想撕下条兔腿,直接喂到了闻斐嘴边。

闻斐本来正走神不知在想什么,冷不丁嘴唇被碰了一下,顿时唬了一跳。她下意识往后移了移,目光垂落才发现是褚曦将兔腿喂到了嘴边。并不亲密的未婚妻忽然这么做,闻斐的耳根倏然红了:“你,你这是做什么?你自己吃就好,不必管我……”

褚曦一手托腮,歪着头笑盈盈看她:“可我看你心不在焉。这兔子是你打来的,我也还要靠你养呢,你不好好填饱肚子,那我靠谁去?”

这话语里透着亲昵,并不像褚曦平常会说的,却成功让闻斐耳根红到滴血。

闻斐感觉自己耳根烫得厉害,有心捂一捂降温,又实在不好不好意思伸手。最后在褚曦坚定的眼神中,她接过兔腿咬了一口,心思却仍旧不在兔腿上。

褚曦没再说什么,当然她也没移开目光,就那样一直看着闻斐。

本朝风气尚算开放,两人举止间透着显而易见的亲昵,但对于未婚夫妻而言,似乎又算不上出格。旁人见了,也只会赞一句感情好,或许还有几分羡慕。

坐在两人对面的李凌此刻就很羡慕。他原本吃肉吃得正开心,可看到两人互动之后,嘴里的肉顿时就不香了——李凌的年纪不算小,十八岁的年纪在村子里早该成家立业了。可他父母双亡家徒四壁,即便长着一张好脸,又哪有姑娘肯嫁?

不得已单身的李凌就很羡慕闻斐,因为她一看就出身好,有本事,还自带未婚妻。此时见两人亲密,他也是满心羡慕,然后羡慕着羡慕着,就觉得嘴里的肉不仅不香了,甚至还有点酸……

一定是他摘回来的野果太酸了,闻斐烤肉的时候又加了太多野果汁!

时间倏然而逝,眨眼就过去两天。

许是之前一连半月下雨下得够了,雨停之后天便放了晴,太阳挂在天际渐渐又恢复了夏日的威力。猎户小屋里开始变得闷热起来,同时原本被雨水泡得泥泞的山路,也渐渐被日头烘干变得坚实起来。到了第三天,下山的路便可以走了。

闻斐和褚曦都是初来乍到,带路的事自然交给了李凌,还得靠他将两人带去双溪镇。

李凌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他性子活泼,一出门便跑到前面去了。留下闻斐担忧的看了褚曦一眼,问道:“你身体恢复得如何?下山的路能走吗?不能走的话也别逞强,我可以背你。”

褚曦看了眼下山的路,又看了眼绵延的群山,估摸着自己也走不完全程,于是道:“我先自己走吧,等到走不动了,还得劳烦你。”

闻斐自然没有异议,便放慢了脚步陪着褚曦,下山时不放心还牵着她走。

李凌自来在山里跑惯了,腿脚很快,不多时便跑了个没影。不过他倒也没丢下二人,走得远了一回头不见人,又找了回来。不巧瞧见两人手牵手漫步的样子,心里顿时就是一酸,索性再次走到前面去等两人。等到两人走近,他便又加快速度,跑到前面去。

就这样,三人分成两拨,前后脚下了山。

李凌所在的李家村原本就在山脚,李凌家中虽然没人了,但下山时他也有心想看看村里的情况。谁知刚走到半山腰便瞧见山下一副泽国景象,原先的村子彻底被洪水淹没了,此刻望去露出水面的除了大树树冠,也只剩下一些未被大水冲塌的房舍屋顶。

见到这幅场面,李凌一时有些沉默,嘴上说着不在乎的人,心里未必不在乎。

闻斐原本对男主没好感,后来担心李凌看上自己,对他更生出几分敬而远之。但此时此刻看见他伤感模样,还是不免开口劝了两句。

李凌唇角紧绷,过了会儿才勉强挤出个笑来:“其实也还好。那天发大水是在午后,当时大家都在田里忙,就算被水冲走也能游回岸上,好歹能捡回一条命。我听我娘说十几年前有回发大水是在夜里,大家都在家里睡觉,水涨上来直接就淹死在屋里了。”

其实李凌说得不错,江南水系众多,村人绝大部分都是会水的。而且水流到这里,水势也已经缓和了不少,不似商河城那般湍急汹涌,落水之后自救也会容易许多。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