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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天山圣莲(第1页)

“我是认真的,我曾经看过一些杂书,书中记载有种叫做天山圣莲的花,能帮人恢复破损肌肤,大姐你要相信我。”“天山圣莲?这一听就不是凡物,不过大姐真的要谢谢你的这份心意。大姐相信,若是有机会,你肯定会帮大姐寻来。但其实我想说的是,容貌虽然被毁有些遗憾,但大姐我并不是多在意。大姐只希望今后我们都好好的活着就行,你的心意大姐心领了。你们也不要因此自责,大姐我真的觉得没什么的。”天山圣莲,在前世他们的祖传医书中有所记载。那东西的确能有帮人驻颜不老,换肤之效,但她姥姥却说,那东西早已不复存在,应该是已经灭绝了。不过这是个架空时代,她虽然能期待一二,但不想让冷烈承姐弟几人因为自己的容貌,而心生愧疚一辈子。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这疤痕依旧那么的清晰。其实朝歌每日都有偷偷用溪水清洗这脸的,她还对那空间溪水抱有一丝丝的希望,希望这溪水能像她看过的小说中写的那样,帮人容光焕发,帮她祛除脸上的疤痕。可事实她高估了那溪水的作用,这么几日过去了,似乎这伤疤没什么变化。李大娘的粥熬好了,朝歌的碗也雕刻好了。朝歌将刻有代表大家字迹的碗筷勺子分发给了大家,又叮嘱了以后各自用各自的碗。而冷芙蓉捧着自己的碗勺,满是疑惑的看向朝歌:“大姐,以前你还真的是藏拙了呢,我还真不知你居然识字。”“好了,少说以前,赶紧儿吃东西。”冷芙蓉尴尬一笑,乖乖的喝起了粥来。尽管这粥里没有一丝丝的油气,但吃得几人也是满嘴的回味。特别是吃了一路草根和树皮的李大娘,在一口热粥下肚时,顿时红了眼眶。她本以为自己最后的结局不是死在野兽口中,也会饿死在半道儿上,可现在手里香喷喷的热粥,却是如此的真实。为了节约水,李大娘是一碗水又是洗锅又洗几个碗筷的,可是将她给为难惨了。吃好喝足后,朝歌便是倒在了火堆旁李大娘铺上的干草上假寐休息。她还不想睡,虽然很疲惫,但她想等到午夜后开启新的一天的签到。但倦意来袭,根本无法抵抗,朝歌浑浑噩噩就睡了过去。“砰”的一声轻响,忽的额头像是被什么东西砸到,迷糊中的朝歌忽然被这阵痛意彻底砸醒。东西砸在额头的瞬间,她也下意识的伸手一把将那东西抓住!谁知,刚一把握到那东西时,手心再一次的传来一阵刺痛!而同时,她也彻底的惊得从干草上坐起,疑惑的急忙朝周围看了看。周围的难民大多数都歇息了,根本没任何的异常,朝歌收回视线,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手中的东西时,身旁的冷潇然已经翻身坐起,急忙趴在了她的双膝上满脸歉意:“小鸽子对不起,我不该砸到你的!有没有砸疼?我给你呼呼?”听到小家伙满是愧疚的话语,朝歌哪里还顾得上额头的疼痛,赶紧儿的安慰他:“没事儿,别害怕,下次小心一点就是,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别自责了。我刚刚就是被忽然吓到了,以为出现了什么意外,好了好了,别难过了。”冷潇然的声音中几乎带着哭腔,显然也是将自己吓得不轻,朝歌怎么可能还去怪他,也舍不得怪他,只得赶紧儿的安抚。安抚好冷潇然摊开掌心,借着一旁的火光,她才看清楚手中的东西。刚刚抓到这东西的时候,她就有点怀疑了,这一看,果不其然和她想象中的一样!这就是之前她在那树下对付那狼的时候,冷烈承在树上打狼的东西。当晚,发生了太多事,她根本没时间去回忆这茬,现在“这东西你在哪里捡的?”朝歌摊开手心,将手掌中的果子凑到了冷潇然的面前,迫切的追问道。“那边树林里,你去找水的时候,我跟着哥哥二姐一起去树林里捡柴火时捡的。”朝歌闻言,脸上一喜:“这东西那树林里很多吗?这扎人的,你怎么也给捡来玩?有没有把你手给扎到?”“没呢,我是在捉大虫子的时候捡到的,那树叶下有很多呢!我就捡了一个来玩,大姐别担心。”听着冷潇然故作懂事的安抚,朝歌脸上的笑容越发的放大。“真乖,小弟你知道吗?这可是好东西,我们可又找到新的食物了!你先睡,明儿一早大姐给你做好吃的。”一听这东西居然能当食物,冷潇然哪里还睡得着,起身就是拉着朝歌要往那边树林里去。那心急的样子,看得朝歌真是一阵的无奈。“这么晚了,我们不能往树林里去,万一是那树林里藏着有野兽呢?乖,等天亮后再去。大姐也想睡了,你该不会不想让大姐休息吧?”一听朝歌这样一说,冷潇然拉着朝歌就赶紧儿躺下,乖乖的闭上了眼睛:“那今晚就不去了,大姐快睡,睡得饱饱的,明天我们就能多走路,就能早点看到爹娘了。”听到冷潇然的奶声奶语,朝歌心下一软。这小子原来一直以为他们是去找他爹娘的,看来这小子就是在以这个目标为信念,才坚持到现在的。真不知道,之后的真相该如何和他说?虽然他才三岁,可他真的很聪明懂事啊。没一会儿,身边果然响起了这小子匀净的呼吸声,朝歌见状,慢慢的闭上了眼,用着墨翠里还剩下的一些木系能量,就朝着那片树林覆盖而去。果然,那片树林里好多那种果子。正是秋季收获之时,树上好些板栗都成熟了,朝歌毫不犹豫,就将那些板栗全部用意念收集在了一起,随即趁着旁边的人都睡着后,直接跑去了那树林中,将起码上千斤的板栗,全部收入了空间中。做好一切,她悄无声息的回到火堆旁,又是放出了半背篓的板栗在背篓中,才又躺回了干草上。:()逃荒路上收了金矿,回乡当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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