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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饭点(第1页)

按理说当时的王大丫已经有50了,再生一个身体哪里吃的消,而且家里的孙子已经有好几个人,都当上奶奶多少年了,当时的二媳妇季红英又刚怀上了闫乐,这时她再生就有些不合适了,可王大丫力排众议,在闫乐出生2个月后,原主也跟着出生了。

和家里人的反应不用,王大丫得了一个小闺女很是欢喜,她从前就觉得儿子们有了媳妇就忘了娘,一个个全是白眼狼。

而王大丫年迈才得一闺女,自然就养的精细了一些。就算是在这种缺衣少食的年代,也没苦过原身,从出身到现在5岁了,就没穿过旧衣服,更不提家里的家务了,连最简单的鸡都没喂过。

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儿就是拿个小凳子坐在门口等王大丫回家。

可不要小看农村家里5岁小孩的劳动能力,喂鸡扫地洗碗,没一样是这个年纪干不了的,所以说闫思蕊养的实在是好。

而原主因为出门少,皮肤养的跟个雪娃娃一样,白里透红还带着些许的婴儿肥,一双大大的眼睛就足够吸引一众人了,穿的衣服也从来没打过补丁,颜色也尽量往能买到的亮色去买的,整个人娇娇软软的,说话的声音又软软糯糯的,真是可爱的没法啊。

关键是这张脸和她前世长的一模一样,可又比前世的她多了一点古灵精怪的活泼劲,让人见过后都忍不住夸她几句,就连她自己也很喜欢这具身体给她的感觉。

这个应该是原生家庭的影响吧,毕竟她和原主差的就是一个幸福的童年。

可养的再精细也抵不住生病,药也吃了针也打了,可这人吧还是没了,倒是便宜她了。

喝过水,闫思蕊放下水杯,还舔了舔嘴唇,现在的人喝的都是井水,在井水还很清澈的年代,这水喝进嘴里都带着一些甜味,可惜没茶叶,不然泡茶来喝口感应该也很不错。

春芳看着闫思蕊把水喝完,还舔了舔嘴唇,不由的就笑了出来,随即还摸了摸闫思蕊的头说到:“小姑你自个玩啊,时候不早了,我先去做饭了。”

“好,我也去帮忙。”

她又不是真的小孩子,让她去玩,她就真的去玩了,她本来啥都没做,这会儿只是做饭而已,她也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

闫思蕊生怕春芳会拒绝,直接走进了厨房,随即问到:“咱们今天吃啥呀。”

这问题也是白问,每天不是白菜炖土豆,就是土豆炖白菜,再加个红薯稀饭。

菜单是不会有什么变化的,随即闫思蕊就听到春芳的回答:“白菜炖土豆,再煮个红薯稀饭,再切点小咸菜就行了,小姑你先出去吧,灶屋里还有春花春香和春秀,人再多就挤不下了。”

要知道农村的灶屋里除了一个灶能放上2口锅外,还有一堆稻草以及一个大水缸,还有一个大柜子里面是用来放粮食和调料的,里头还能有一大块空地。

挤不下?怎么可能挤不下。

还过她来这里已经半个月了,这半个月的时间她了解的很清楚,家里小辈都是疼她,其中二哥家的几个孩子最疼她了,让她出去不过也是因为厨房做饭又热又脏而已,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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