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6章 if线三十五烟花(第1页)

另一头,带着火苗出门的任霜梅在生意场上畅快厮杀之余,其实也隐约察觉到了一点变化。

主要表现在平时只要玩得特别开心,晚上就会吃得好、睡得香的小朋友,这两天居然也开始睡不着了。

明明见到了一直最崇拜的老师、和几位一流水平的民谣吉他手一起弹了吉他、还被资深音乐人带去音乐节玩了个痛快——按照之前的经验,就算是本能对外界再警惕,这时候也该累到趴在床上倒头就睡的。

但晚上回到酒店,小朋友还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半夜下床披上衣服,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

任霜梅仔细观察了两天,发现火苗好像是在想念已经整整两天零十个小时三十六分钟没见面的好朋友。

……

毕竟截止到目前,这已经是火苗第七次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叹气,遗憾没有提醒明家的孩子再办一张新的电话卡了。

任霜梅做完了今天份的工作,把电脑合上放到一旁,悄悄摸到小朋友身后,迅雷不及掩耳地蒙住了火苗的眼睛。

骆炽其实已经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立刻松开手向后仰:“妈妈!”

任霜梅经常和他玩这个游戏,笑着一边喊“火苗”一边把小朋友抱起来,大风车一样举着转上几个圈,再一块儿躺到床上。

火苗玩得超级高兴,躺在妈妈怀里咳嗽着揉耳朵,眼睛还亮晶晶地笑。

“又响了吗?”任霜梅罩住小朋友的耳朵,贴了贴额头,“是不是没睡好?”

骆炽下意识要摇头,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小声承认:“有一点没睡好。”

他有点心虚,又主动举起手保证:“今晚一定好好睡觉。”

任霜梅轻轻扬了下眉,一下一下揉他的脑袋:“白天玩得不开心?”

骆炽立刻用力摇头:“超级开心。”

他这几天都玩得超级高兴。这里的音乐节和别的地方不一样,更开放也更自由,遍地都是舞台,只要抱着吉他就能跳上去,像是个所有人都一起载歌载舞的大型聚会。

骆炽被妈妈领着去过很多音乐节,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完全不必担心怯场的环境。

这里人人好像都会唱歌跳舞,好几个民间乐手教他弹都塔尔和冬不拉,他学会了不少当地特有的指法跟技巧,还背了一大堆民族特色风格的谱子。

骆炽玩得既兴奋又尽兴,唯一的遗憾,好像就是好朋友没有一起来。

……白天热闹的时候还好,等到晚上躺在床上,就忍不住想要和明危亭讲每天的见闻、讲遇到的有趣的人和事了。

偏偏明少当家销毁的电话卡还没有补办,火苗高高兴兴地玩了一整天,躺到床上抱着手机才想起来,竟然还没有好朋友的联系方式。

“这么快就想啦。”任霜梅其实已经猜到了一大半,忍不住笑出来,抬手胡噜小朋友的脑袋,“要是以后见不到可怎么办?”

火苗显然还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被问得怔住,看着妈妈不说话。

“除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人们相遇以后,都是会分开的。”

任霜梅给小朋友慢慢讲:“你上次和小明做朋友,到他再来,不也隔了一个月吗?”

骆炽点了点头:“那时候还没有特别想。”

他能理解妈妈说的“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

虽然他也答应了做明家人,但明家的联系一向松散,连明先生和儿子都不常见面,听明危亭说他们一般都靠无线电、灯语、漂流瓶和孔明灯联系。

妈妈说的那种一家人,是彼此之间建立了新的关系的,像是妈妈跟他、燕姨跟明叔叔还有明危亭那种一家人。

上次和明危亭见面,两个人聊了一个晚上。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对方已经离开了,骆炽也自己悄悄难受了好几天。

但那时候每天就还能睡得着觉。用收到的钢笔写日记,在阳台画画的时候也看着海上轮船亮起的灯,就觉得好像也还能一直等很久。

但这次两个人一起出来,又一起玩了这么久,忽然分开见不到面,就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不习惯了。

“因为你们对彼此更了解了、更熟悉了,也更适应有对方在的生活了。”

这个任霜梅完全能理解,听完了火苗的疑惑,就拢着小朋友一块儿坐起来。

骆炽想了想:“是不是就像是妈妈和燕姨?”

“还不完全像。”任霜梅仔细思索了一会儿,“妈妈和燕姨是超级好的朋友,是笔友。每次见面了就能一起玩得超开心,但不见面只是通信,也觉得很高兴。”

只不过,任霜梅想了半天,似乎也暂时想不出更贴切的类比。

严格来说,任霜梅算是半个独身主义者。她不认为每个人都必须到了年纪就结婚生子、去做这个年纪该做的事,把自己活成一个标准的样子-->>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