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送花(第1页)

他的声音听起来未免太稀松平常了一点,平淡得像玩笑话,但又因为这点毫无波澜,又让人不觉得他是在开玩笑。

谢与光称了称胳膊,靠在软塌上看着他:“为什么和我说这些。”

洛枫收拾好了身体,将纱布往一旁的桌几一放,又从上面拿出来几粒药,转头:“世人都说秘密最能拉近两个人的距离,现在我和你说了我的秘密,你会不会多信我一点?”

谢与光收回视线,舒舒服服靠在柔软的枕上,她环视一圈四周,估计这里还是在元戈的院里,元戈哪去了?

她这么想,也这么问了。

洛枫也许以为谢与光会对他这番“肺腑之言”进行什么恳切回复,不管是不可置信的调笑还是沉默里蕴藏的心念微动,谁想得到她直接不理,问起了别的事。

他毫不在意的挑眉:“睡觉去了吧,刚才还是她带我进你幻境的,后来嫌你久久不醒就走了。”

谢与光轻轻应了一声,事实真假不论,她现在对洛枫的亏欠确实存在,虽然觉得他态度奇怪,但毕竟他还没做出伤害她的事,表面的亲切还是要做出来的。

她伸手在嘴前罩了罩,打了个哈欠:“你还不去休息?”

洛枫垂眼,像是在思索什么事情,再抬头时,眸色深沉,像是深不见底的井水。

“我想要你帮我做件事。”他声音很轻,谢与光却听得很清楚。

不知为何,谢与光松了口气,像是一直在做的事情终于尘埃落地了。

能这样提出来的条件反而是好事,给他做完了也就互不亏欠了,要是一直拖着这个情反而时时都要顾及,再怎么说也是救命恩人,没他反手戳自己一刀她不一定能这么轻易地出来。

她坐起身,两手搭在膝上,微微侧头,眼睛也不眨地盯着洛枫:“你说吧。”

她提前在心里做了假设,如果是换骨,那她干脆同意,脸都换了一张,修炼之途也就当重来一次算了,就当放下前尘和过去告别得了。

只是至少得让洛枫给自己留点后路,比如说送她多点灵石,给她安排个灵气充裕的宝地,让她快点再练出一副灵骨。

想着想着谢与光打了个寒战,这模式听起来有点像顾徘和她说的血汗生产链。

几个修炼功法好又不走正路的邪修,为了谋取利益抓散修来炼骨抽骨卖骨,虽然没有提前调配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但也是那些无法修炼的人的救命稻草,这也算聊胜于无了。

谢与光心态一向挺好,反正兵来将挡,提前想太多也做不了什么,按她的勤奋程度,说不定几年就能炼成新骨了。

洛枫看着眼前人一双眉头锁了又放,莫名想起了幼时看卫凝养的兔子,他那个时候没什么乐趣,每天除了修炼看书再没有别的事了,第一次看到卫凝养的宠物几乎是立刻就被吸引了视线。

每次在沉水阁,他都钻时间的空隙跑去卫凝那里,卫凝叫他来了当然高兴,于是卫空霍对此也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掌控欲没覆盖到这一环。

而他就趁卫凝趴着说自己日常小事时偷瞄笼子的兔子,那笼子华丽至极,用料珍贵也就罢了,关键设计造型还格外精致可爱。

但被关着的兔子毫不在意关自己的笼子有多华丽,只是抱着萝卜一个劲地啃,吃完了就保持原动作一动不动,偶尔表情上抽搐几下,像是一个人就演完了一台戏。

孩童对宠物的欢心多半都是一时的,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就不喜欢了,那只兔子后来去哪了没人知道,他只记得那个漂亮笼子后来还被拿来关了小金熊、思源鸟。

想到这里,洛枫的脸色更深沉了,他阴下了脸,才轻轻开口:“我要你和我一起去边城。”

*

谢与光远远走在洛枫身后,心里龇牙咧嘴把他骂了个遍。

昨晚听到他的要求之后,谢与光首先是蒙住了,然后就在想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但她最多是跟着禾沅看了点送上来的传报,禾沅对此爱搭不理的,在一旁当吉祥物的她当然更没机会对此事有时候了解。

别说是未知全貌,她现在是丝毫皮毛都没摸到,就知道个疫疾严重,又怎么能猜得到洛枫让她一起去是要做些什么?总不能是想着多拉个脑袋思考对策吧?

谢与光慢吞吞走在后头,看着前方大刀阔斧的男人,什么习惯…一双腿迈那么大步子,丝毫不考虑旁边人,不过走再快也要等着她,显然她才是局势操控者,想着就挪得更慢了。

洛枫走在树林的分岔口,停了下来,回头看着谢与光。

“走哪?”洛枫开口。

谢与光过了几分钟才走过来,像没看见洛枫似的一言不发的选了一边往前走。

萍娘子那里她还是不放心,那个小泥人不知道报了什么居心,她现在答应了洛枫是不能在那久等着看事情到底怎么发展,但提醒萍娘子一句还是可以的,再给她点护身符传,应该就不会有什么事了。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