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第1页)

这一下,才终于进入了原先的计划当中,三方合围,敌阵混乱,敌军终于被他们逼入事前留着的缺口,进入了他们设下的陷阱之中。

前方落入陷阱,后面强势追杀。

战局已经毫无悬念,胜利只是时间问题。

柳亭风已经被人扶回城主府休息去了。

第一次杀人,他还很不适应,呕吐过后,身体竟然有些虚弱。

这种虚弱主要来自精神上的,杀人和打猎,那时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

庄书俊和穆千媚,由于担心战况,叫人照顾后,又匆匆的返回了城头。

站在城头,能统观全局,整个战场都在视野之中。

看到己方士兵越战越勇,而敌方已经乱作一团,到处乱串,只有几个首领,领着小部分队伍还能连成一线,有些杀伤力。

庄书俊不禁皱眉道:

“公主在此观战即可,为了减少我方损失,待我前去将那几个首领斩于马下。”

说着就匆匆往城下跑去。

“一切小心。”

穆千媚在身后大声的嘱咐道。

“公主请放心。”

庄书俊远远回答到,转眼已经骑上马背,奔向了战场。

白衣书生的身影,在战场上显得特别的扎眼,像是万绿丛中一点白,白马白衣,快如残影,进入战场犹如进入无人之境一般。

己方士兵纷纷让道,对方士兵稍有缓慢立即被斩马下。

他直奔对方首领所率的一线残兵,手起剑落,好似收割生命的屠夫。

很快便将几个小首领斩杀于剑下。

战局的进度瞬间又加快了不少。

穆千媚看到了这个平时温文尔雅的白衣书生的另一面,战场上的他,仿佛换了一个人一般,手起剑落间,干净利索,一剑一个,剑剑刺中要害,一剑一条生命,他没有任何的犹豫,也没有任何一丝的怜惜。

“看来庄大哥心中的仇恨很深啊,他平时自我控制得那么好,看不出来,这一到了战场,他就尽情的宣泄,他活得也真累。”

穆千媚心里想道。

庄书俊一阵恣意斩杀之后,心中的恨意得到了痛快的宣泄,可是畅快淋漓之后,又是一阵深深的失落感涌上心头。

空虚!

疲惫!

痛杀敌人虽然有着瞬间的痛快、舒畅,可他又害怕着痛快之后的空虚。

剩下的就交给士兵们了。

他骑上马背,缓缓的返回城门。

去时快如流星,精神抖擞。

返回时仿佛被抽空了一般,坐在马背上,一副无精打采,有气无力的样子。

穆千媚走下城门,等到庄书俊缓缓走近,她赶紧吩咐近身侍卫:

“马上服侍庄太尉回去沐浴更衣。”

“是!”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