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71 71 创死他(第1页)

四臂的夜叉跃入雷霆云层之中。

但是赵姑苏未能看清楚他的英姿。

因为浮舍的背影已经淹没在了浓烟里面,哪怕是连他最明显的、最饱满的背部和大臂肌肉都看不清哪怕一点点线条了。

赵姑苏“啧”了一声,原本她还是挺想给浮舍记录下这英雄的一刻,但是现在别说是她的眼睛,就算她又获得个透视眼,都未必能够看清楚这会儿的浮舍到底在哪里。

她坐在飞梭上——她扒拉着飞梭的窗户,看向外头那连绵到十米之外的东西就像是被铺上了个灰色图层似的云层。

虽然看不到浮舍,但是她仍然盯着浮舍刚才消失的方向。

云层中有电光如蛇一般穿梭,而原本虽然如漩涡一般盘旋着,但至少一切动作都还是相对缓慢的,没有一种随时随地都会黑云压城城欲摧,云眼直接要和地面对接上,随即摧枯拉朽地摧毁一切的感觉。

但是现在,它外表看起来仍然是那个样子,但赵姑苏却觉得其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乱窜着。

就像是……正被拘束在一个袋子中的蛇,在试图去咬一个比它小但是很硬很扎手的刺猬似的。

雷电蹿得更快了,她时刻都能听到隆隆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低沉但是响亮,宛如耳朵贴着鼓身,而鼓槌刚好用力落下连续的击打一般。

赵姑苏叹了口气。

心想:浮舍这也明显夸大其词了呀,先前不是说能手撕了这次来犯的虬的吗?

真要是能手撕了,怎么都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

她其实是有点儿担心浮舍的——一方面他也不是在全盛状态,另一方面,或许当年浮舍在手撕虬的时候,是有情绪或者别的什么加成的情况呢?

这一次他可是往载着虬的云里面飞的,算是往对方的大本营里面钻,说不定客场作战要吃上一点儿亏。

她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自己也得发一点儿光,出一份力。

别的她是做不到了,但是未必就不能给浮舍分担一点儿压力。

赵姑苏想了想。

她拿起笔,打开光屏二号的屏幕,直接开了个防抖模式,在等待着浮舍回到飞梭来的过程中,三两笔描绘了又一个,对于这个时代有点儿过分超前的东西。

*

此时的浮舍正在云层之中。

在从云眼钻进了这片阴沉的云之后,他的眼睛便不再被这晦暗的东西遮挡。

在背后喷气背包的支撑下,他悬浮在半空中,盯着面前那两条交盘在一起的虬蛇,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妈的,他记忆里头怎么就只有一条虬……算了,也不管那么多了,虽然因为有了两条虬,互为犄角相互拱卫,他想要上手撕了一条就突然变得非常困难起来,但往这两个家伙身上留点儿伤,再自己全身而退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

他面前的这两条虬是海之魔神的眷属,理论上来说,还肩负着给海之魔神拉车的责任——就像是理论上来说,他还算是帝君的保安队队长,这是差不多的关系。

其形如龙,但是头上无角,身上的鳞片也没什么光泽。

浮舍心想,每一次看到这种类龙的生物,他都会忍不住在心中想:同样是长条的,怎么帝君就比这些个磕碜的家伙长得顺眼那么多,光是鳞片都显得低调且贵气。

等等,好像在看到若陀龙王的时候,他也会忍不住去想:怎么同样身为龙,帝君就那么细细长长一条,但若陀龙王就体型威武而不优雅……

不太合适。

这么想不太合适。

浮舍心虚地咳嗽了两声,然后一掌朝着前方的巨虬拍了出去。

浮舍不是那种用武器的人,反倒是一双手……不对,四只手被锻炼得最好,运足了仙力打出去的时候,能够凝聚出手掌模样的雷元素攻击,看着不够灵巧,但擦着些就伤,全接下来的话,哪怕是防御不那么强的仙人都要连着吐上好几口血。

海之魔神算是璃月附近最能打的魔神之一,其属地海神宫位于云来海之下,虽然不及璃月疆域之广阔,但也算是很有争夺神之心资格的一位魔神——倘若他选择稳妥发育不浪的话,兴许还真有那么点儿机会再往上爬爬。

但是并不,海之魔神实力强横,自然就想着将上头璃月这个更好的地盘给占为己有。

所以,浮舍当年也算是三天两头要和海之魔神这边的魔兽打交道,而考虑到虬这种东西算是海之魔神那边除了魔神本身之外最强的战斗力,在手撕了一条虬之前,他可谓是和对方屡次交手,有来有往。

这也算是非常熟悉的敌人了——虽然先前他因为飞不起来,所以每一次都是等到虬从天上被射下来之后再去打。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