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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早死小娇妻的六十四天(第1页)

医馆的老大夫查看着伤势,“烫伤不严重,抹些药膏,这段时间不要沾水。”

裴晚清不着痕迹把右臂往前递了递,“大夫,可会留疤?”

老大夫又仔细端详几眼,“应当不会。”

腕间的袖口被拉上去,半遮不遮,老大夫眼尖,看到了裴晚清手腕间的疤痕。

疤痕形状丑陋可怖,老大夫忍不住道:“裴夫人,你年纪轻轻,为何身上这么多疤?老夫瞧着,像是烫出来的伤疤!”

裴晚清一惊,像是被戳破了丑事似的,她脸色越发苍白,急忙缩回手,“没…没事。”

沈暮朝在一旁站着,闻言,目光落到裴晚清的手腕间,从他的角度,也可以看到裴晚清腕间那歪歪扭扭的伤疤。

不仅有伤痕,裴晚清的神色也十分憔悴,沈暮朝想,若只是单纯烫伤,裴晚清不至于白着张脸费心遮掩,不愿意被人看到。

从医馆出来,裴晚清情绪平静许多,她一个字都没有提为何自己身上有伤疤,而是与沈暮朝聊起了近况。

裴晚清小女儿似的笑起来,“暮朝表哥,今天能遇到你,你不知道我有多么高兴!”

两人之间隔着一人宽的距离,许是男子和女子不一样,在百味楼偶遇裴晚清,除了最初的意外和几抹对往日时光的恍惚,沈暮朝并没有太多情绪,他薄唇轻启,“你是要回府,还是要去其他地方?”

裴晚清尽量让自己的语气轻快起来,像年幼时那样天真,“我要回府,不过,多年不见,暮朝表哥你不打算和我叙叙旧吗?”

沈暮朝没有离开西北的时候,与裴晚清同在沈府待过几年,但当时他是沈府的大少爷,裴晚清是裴氏的娘家侄女,虽然因为一些事情,两人的关系不似他与裴氏那样紧绷,但也没有多少旧可以叙。

去到青州的这几年,沈暮朝更是没有听过裴晚清的情况。

裴晚清的衣着打扮,明显和京城时兴的样式不一样,看来刚来京城不久。

沈暮朝道:“你来到京城,是在沈府居住?”

听到“沈府”这两个字,裴晚清看了沈暮朝一眼,仿佛担心沈暮朝会不高兴,见沈暮朝面色如常,她这才点点头。

来到京城后,裴晚清费了这么多心思,为的就是今天,她故意道:“暮朝表哥,我来到京城,才知道你就是今科的状元郎,你可太厉害了。”

沈暮朝浅笑了一下,“运气好罢了。”

“才不是运气好,在西北的时候,暮朝表哥你的课业回回都是第一,夫子讲的算学和文章我们都听不懂,可你听了一遍就会了。”裴晚清语气熟稔又透着雀跃,“我还记得我怕夫子打我手心,跑去找暮朝表哥你给我补习呢。”

提起往事,两人间的疏离散了些,沈暮朝道:“都是好久前的事情了。”

裴晚清等着沈暮朝继续说下去,可她等了一会儿,也不见沈暮朝再出声。

她与沈暮朝多年未见,一般来说,沈暮朝不应该接一句“难为你还记得”吗?这样,她就可以顺势回一句“我一直都记着暮朝表哥你”。

可是,沈暮朝什么都没说,这样一来,裴晚清也不方便继续说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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