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修罗场(第1页)

林元缙第二日就要出发去汴京了,今日便出来采买些东西,以备路上之需。

没想到,竟然还能碰到孟小姐!

帷帽也不能遮掩住她的清丽,见孟岚在甜水摊前坐下,林元缙按捺不住心里的激动,急急地上前问道:“孟小姐你近来可好?”

孟岚也没想到能偶遇林元缙,按时间来说,他早就该去参加春闱了。

她拨开帷帽上的轻纱,朝林元缙点头微笑:“我还好,林公子呢?你不是早就该去参加春闱了吗?”

林元缙愣了一下,随即绽开一个喜悦的笑容来:“难为孟小姐百忙之中还能记得我要参加春闱。原是早就要去的,可朝廷不知为何,又下令推迟了两月,说是春闱,如今倒是夏闱了。”言罢,林元缙踌躇了一会儿,犹豫着在孟岚对面坐下了。

他刚一挨着木凳,就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落在孟小姐身畔。

栾昇早就听不顺耳了,还百忙之中记得他要参加春闱?那还不是因为孟岚记性好,她每次过账都能清楚地记得上一次盘账时有问题的条目,记住这件小事有什么奇怪的?

那人还假装没看见他这么大个人,竟然敢落坐孟岚对面,把他这个正牌夫君放在眼里了吗!

林元缙看那容貌昳丽的男子满脸不屑的坐在孟岚身边,眼含挑衅地望着自己,皱眉道:“这位公子是?”

孟岚嫌热,稍微挪了挪,离栾昇远了些。听林元缙询问,正要回答,栾昇就抢着答道:“我是岚儿定了亲的夫君。”

林元缙眼里的光芒瞬时灰暗了许多,这个年轻男子坐在孟岚身边时他就有些预感,不过还是抱了一丝幻想。众所周知,孟小姐要成亲的对象是上门的女婿,可面前这男子气度不凡,姿容出众,哪里像是甘于入赘的?也许是孟小姐的哪个远亲呢。

谁知,居然真的是孟小姐未来的夫君。

孟岚瞪了一眼又凑近了点的栾昇,低声说道:“你离我远些,热死了。”然后抬起头换上微笑,温柔地对林元缙道:“那我就先祝林公子高中了,以林公子的才学,定能夺得头名。”

林元缙硬生生扯出一个笑来,只是那笑属实不太好看:“谢谢孟小姐。”随即也不再言语。

栾昇本以为这人也算是一表人才,他都直接说明身份了,应该会看懂眼色自行离去,没想到还直挺挺地坐在那里,一点也没有打扰了他俩独处时光的自觉。

栾昇难得的对一个人有了厌烦的情绪。

就这眼色还高中呢?中了也是在各派党争中被当成棋子的命。

林元缙没有其他意思,毕竟事已至此,他和孟小姐早就没了可能。就是想再看看孟岚,毕竟下次还能相见的话,那时她应该已挽起了妇人发髻。可没想到,这一点点的小心思,导致前朝太子爷直接否定了他。

孟岚不明所以,只觉得气氛好像有些尴尬,于是戳了一下栾昇,让他去催催老板赶紧上甜汤来。

栾昇不情不愿地去了,他步子大,很快又折返回来,生怕多耽误一刻,那身着青衣的林公子就会和孟岚说话。

老板在他催过后不多时就将两份甜汤端了上来,见还有位公子在,笑着问他需要些什么。

林元缙看了一眼孟岚面前的冰莲百合,偏过头温声对老板道:“我同这位小姐的一样。”

老板的笑容僵了一下,那位公子先前也说和这位小姐一样,这位公子现下也说和这位小姐一样,他们三人还坐在一起,这是个什么样错综复杂的关系啊!

老板一边在心里默默感叹着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边去做下一碗冰莲百合了。

栾昇这下确定了,面前这个男子对他未来娘子图谋不轨。

那满含幽怨的小眼神,往哪里瞟呢?长得人模狗样的,却满脑子想着挖别人墙角!

栾昇不高兴了,他一不高兴也不想让别人高兴,但他不想让孟岚不高兴,所以只能选择让面前这个没眼色的小白脸不高兴。

栾昇偏过头,将孟岚帷帽上的轻纱别在她小巧玲珑的耳后,然后用唇瓣压过她的脸颊。

原本是想擦过就好,可他没想到,孟岚不单手是娇嫩的,连脸颊也嫩得像荔枝的果肉,他的唇瓣一碰到,就不想松开,甚至想吞吃入腹,好好尝一尝是怎样的味道。

不过他还算有理智,顾忌着在外面,还有外人在,只是压了一下就急急地放开了。

孟岚的粉面“唰”地一下红透了,忍不住呵斥他:“你又发什么疯!”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轻浮!

林元缙也从未见过如此孟浪的人,气得手都有些颤抖:“你你怎可如此放肆!别说你们还未成亲,就算成了亲也需敬她爱她,怎能如此不尊重她!”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