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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陶牧之咬住了她的筷子 (第1页)

陶牧之打球十分生猛。三分投,扣篮,过人,抢球……在不大的篮球场地上驰骋,仿佛和篮球场上的其他球员不属于一个档次。

观众席上因为他得分成功,爆发一阵又一阵的尖叫欢呼,林素的声音都快被淹没了。

她看着场上的陶牧之,觉得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陶牧之在她固有的印象里,是严谨清冷,斯文淡漠的人,可是在篮球场上,他四肢有力灵活,像是一匹野狼,掌控着整个篮球场。

在偶有的间隙,他撩起球衣将落在眼睫上遮挡视线的汗水擦掉。撩起的球衣下,他的肤色依旧清白,可是在清白间,在日光下,肌肉的轮廓条理,清晰结实。

这不像是他白衣大褂下的平静,球场的他,滚烫而热烈,是最让人在意的风景线。

球赛结束,陶牧之握住篮球,修长的手指灵巧一动,篮球在他手间旋转。他微微低头,汗水顺着他锋利的下颌线滴落在地,有队友过来,他和他们击掌庆贺。

陶牧之肯定是赢了的。

林素不懂篮球,但是光看陶牧之一次又一次的进球就知道他们队肯定赢了。

林素开心地下了观众台,她手上还拎着两瓶矿泉水。她以前看过篮球赛,好多篮球队员都会从女生手里接水。

从看台上跳下去,林素着急跑向陶牧之,可她还是慢了半拍。早在她跳下去时,前排的女生已经跑到了陶牧之跟前,和他说了句什么后,把手上的水递给了他。

陶牧之接了过去,拧开瓶盖喝了。他喝完,女生小鹿乱撞地离开了。

在打球到打完球,陶牧之都没有朝着她的方向看过一眼。他知道她来了,因为刚开始她给他加油的时候,是场上声音最大的。

结束后,他也没有看她,还接了别的女生的水。林素往球场的动作停住,她原本的开心不见,有些气恼地望着陶牧之。

在她气恼地看着陶牧之时,陶牧之身边的张和看到了林素。她在这一众观众中,漂亮惹眼,让人想不注意到都难。

“你女朋友。”张和笑着用手肘顶了一下陶牧之,示意他看向林素的方向。

陶牧之手上的矿泉水空了半瓶,他喝水时,脖颈后仰,喉结凸起,液体在喉间的流动,伴随着喉结的滚动,汗水则沿着喉结轻轻流下。

被张和提醒了一句,陶牧之停止喝水,低下头看向了林素的方向。

她今天穿了短裙,简单的棒球半袖上衣,和条纹短裙,让她比往常看上去更添了一份纯真和活力。

她长得极美,有时候会因为长相忽略她的身材,其实她身材也很好。因为不吃东西,很瘦,可瘦而不柴。身形平直,双肩和脖颈呈直角,在t恤的领口处,露出半截平直的锁骨。

短裙和上衣相连处,腰肢单薄纤细。短裙之下,一双腿笔直修长,她穿了长袜和白色的平底鞋,衬托的双腿格外纤细。

也或许不用衬托,本来就是细的。

陶牧之目光打量向她,还没打量完,林素转身离开了。

她手上还拿了两瓶水。

“这是生气了啊。”旁边张和看到林素离开,和陶牧之说了一句,说完看了他手上矿泉水瓶,了然道:“肯定是因为你接了别人的水。害,你说你也真是的,有女朋友来,还当着她的面接别的女生的水。这下好了,生气了,你慢慢哄吧。”

陶牧之听了张和的话,又看了他一眼:“不是女朋友。”

张和:“……”

把手里剩下的半瓶矿泉水递给张和,陶牧之不以为意,道:“我只是渴了而已。”

打完球确实渴望水分,所以别人送过来,他就随手接了。平时也会接,这根本没什么。

在和张和说完话后,陶牧之去篮球架下收拾了东西,收拾完后,陶牧之道:“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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