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7章 第九十七章(第1页)

167羊肉火锅

龙鳞舰上有结界,纵然身处高空也感受不到高空的寒冷。叶缓归他们在观景阳台上摆上了饭桌,头顶星光俯瞰大地,在这里吃饭感觉胃口都会好一点。

饭桌上只有两大盘的手把羊肉,切成大块的羊肉冒着热气,随着飞舟飞行产生的震动,肉块颤巍巍的抖动着。

叶缓归他们三人围着饭桌坐着,他们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大碗热腾腾的羊汤。羊汤就是清汤,表面飘着一层青绿色的蒜叶和香菜碎。温如玉他们碗中还有辣椒油,叶缓归的则没有。吃腻了羊肉的时候喝上一口羊汤,解腻又满足!

飘过来的神识越来越多,看到这三人吃肉喝汤说说笑笑,龙鳞舰中修士们的眼珠子都快绿了。

温如玉吃得满口流油,他一边吃一边对叶缓归说他为什么爱吃羊肉:“有一年我被困在了一个遗迹中,当时贪心,想多找点灵宝出去换钱。于是就耽搁了出遗迹的时间,结果遗迹封闭了。”

叶缓归惊道:“封闭了?然后呢?”

温如玉道:“除了我之外所有人都撤出了遗迹,一个时辰之内,遗迹内大雪封山。从天而降的禁制让我失去灵气没办法走出去。”

不止是叶缓归惊了,就连谭渡之都停下了动作:“然后呢?”

温如玉道:“天寒地冻加上一个没办法使用灵气的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没办法吸取天地灵气,没几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那个时候辟谷丹一点作用都不起。”

“就在我觉得我得挂在那个遗迹中时,道祖显灵了!我遇到了一群羊!各个膘肥体壮!”

叶缓归明白了:“所以你打了几只羊,才撑过去了是吗?”

温如玉不好意思的笑了:“嘿……对不起,没打到。它们的速度快得惊人,我一只都没捉到。不仅如此,我辛辛苦苦找到的食物还被这群强盗抢走了。”

叶缓归:……

谭渡之:……

温如玉狠狠的咬了一口羊排:“靠着和那群羊斗智斗勇,我竟然奇迹般的撑了下来!到春暖花开我的灵气回来后,我都没能打到那群羊!见了鬼的,那群羊开春之后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谭渡之理解温如玉对羊的怨念了,他从盘子中挑了一块最肥美的羊排放在温如玉面前的碗里:“吃吧,多吃点。”

温如玉总结道:“从此之后我就爱上了吃羊。以前每年冬天我都会去不慕仙吃羊肉锅子,没想到小叶子做的羊肉比他们做的好吃,要是小叶也会做羊肉锅就好了。”

叶缓归道:“羊肉火锅也不难,你要是想吃,我们现在就能吃。”

温如玉双眼一亮:“哎嘿?”

正如同叶缓归说的那样,做羊肉火锅很容易。谭渡之将羊肉里面的骨头抽掉,然后再将大块的肉切成了厚薄均匀的肉片,叶缓归则将锅里的羊汤打了放在火锅中。

在汤中加入羊肉,再加上适量的盐,一锅羊肉火锅就做成了。此时取出炭盆放在火锅下,锅中的汤就慢慢沸腾了!

叶缓归还洗了一些蔬菜出来,没一会儿羊肉锅旁边就出现了切成厚片的土豆,一筲箕青白色的卷心菜,翠绿的小青菜……都是一些很适合烫火锅的菜肴!

温如玉食指大动:“哇!真不错!”

叶缓归笑道:“你要是想吃辣锅,我还可以在里面放火锅底料哦。”只是他觉得羊肉锅子就应该吃清汤的,这样才能品尝到羊肉本身的鲜美!

温如玉感动极了,他一把握住了谭渡之的双手:“谭渡之,你以后对小叶子不好,我第一个饶不了你。”

谭渡之:???

温如玉动容道:“在你落难之前,我从来没羡慕过你,但是现在我是真的羡慕你。能遇到小叶子,你真的走了大运了!”

谭渡之微微一笑:“是啊。”他确实是走了大运才会遇到傻乎乎的叶缓归,遇到了他,世界都变得温暖了。

温如玉强烈要求叶缓归在他这边的羊汤锅里面下火锅底料,他不管,他就爱吃麻麻辣辣的东西。叶缓归还能说什么?他只能打开储物袋取出了一块拳头大的火锅底料。

这是他前段时间炒制的,里面放了牛油,牛油冷却了之后就凝结了起来。他便将火锅底料切成了方便取食的大小,需要吃火锅的时候只要取出一块投入到清汤锅中,他就能收获一大锅牛油汤底。

温如玉摇头晃脑的感慨着:“不慕仙有嫩羊肉涮,要是现在来上一碟嫩羊肉就好了。”红彤彤的火锅最适合烫肉片了!

谭渡之想把温如玉的脑袋摁在汤里:“爱吃不吃,不要得寸进尺。”

叶缓归体贴的说道:“羊肉多了去了,如果你想烫嫩羊肉,我再拿一只出来就行了。”不过叶缓归不爱吃烫熟的鲜羊肉,羊肉质量再好,他都会觉得膻。尤其是一打咯的时候,那个味道直冲天灵盖!

温如玉已经从他面前的辣锅里面捞羊肉片吃了,他嘿嘿的笑着:“不用啦,有这么多肉已经足够了!来来来,吃火锅,吃火锅!”

火锅比起单纯的手抓羊肉加羊汤,就多了很多趣味性。叶缓归将卷心菜叶丢入锅中,没一会儿卷心菜的叶片颜色就更鲜嫩了,叶片也有了微微透明的感觉。

这些卷心菜是初秋种下的,这段时间草木凋零,唯独卷心菜长势很好。叶缓归出门前特意将地里长得比较大的卷心菜给摘了放在了储物袋里。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