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0第三十章(第1页)

32荠菜肉馄饨(中)

吉祥挺好的,周锐他们将它拴在了宅子后面的林子里。叶缓归找过去的时候,吉祥正低着头揪着地上柔嫩的青草大快朵颐。

吉祥看到叶缓归就开心起来了,它‘啊啊啊~’的叫着,不停的用大脑袋蹭着叶缓归的胸口。叶缓归抚摸着它的鬃毛:“乖吉祥,你没事就好!”

方策提着篮子眉开眼笑:“这头骡子可通人性了,就算散开来它都不跑,这两天它每天都在傀儡车旁边转悠。”

叶缓归笑道:“是呀,吉祥是一头又聪明又听话的好骡子!”等将来回到家,他要给吉祥搭一座专用的马棚。

确认吉祥安全之后,叶缓归又去挑了一会儿荠菜,没多久,他就得到了两篮子的荠菜。别看两篮子荠菜量很多,等叶缓归剔除了黄叶子再清洗干净后,两篮子荠菜就少了四分之一。

他将傀儡车上的圆桌搬了下来,此时方策正举着菜刀剁肉。金丹剑修剁肉手段了得,方策手中的菜刀都挥出残影来了,没多久,两大块五花肉就变成了一堆粉白色的肉糜。

方策在剁肉的时候,叶缓归也没闲着。他烧了一锅水,等水开了之后,他就将清洗干净的荠菜丢到了锅中。

水中加了盐和一点香油,说来也怪,青褐色的荠菜经过开水一汆烫竟然变成了墨绿色,颜色还挺好看的。等荠菜叶子软下去后,叶缓归将锅中的荠菜又捞出来过了凉水。

当荠菜们从凉水中出浴时,两大篮荠菜就只剩下了沉甸甸的两大碗,看着比肉还要少些。

开水汆烫荠菜的味道很独特,车上的阵法将这股青涩的味道抽到了院子里。没一会儿在宅子里面商议大事的谭渡之和周锐他们都被吸引出来了。

谭渡之出来的时候,就见方策正在剁着一团墨绿色的东西,叶缓归则拿着一张纱布在旁边等着。当方策剁好三四个拳头大小的荠菜之后,叶缓归就将这些荠菜装到纱布中团成了一个荠菜球。

他将荠菜球摁在清洗干净的凳子表面,掌心摁住了纱布。只见他慢慢的用力,纱布表面就渗出了墨绿色的汁液。

等叶缓归再展开纱布时,原本湿润的荠菜球中多余的水份就被他挤出去了。他将荠菜球放到了一旁的木盆中,只见木盆下装了大半盆的肉,上面则放着三四个墨绿色的荠菜团。散落的荠菜洒在粉白色的肉上,颜色对比非常强烈,看起来非常好看。

周锐不解的问道:“方师弟,你们这是在做什么?”院子里面又是小炉子又是圆桌子的,锅碗瓢盆更是堆了一堆。

方策不好意思的笑笑:“叶道友说给我们做荠菜肉馄饨吃。”

叶缓归看了看谭渡之:“不用等很久的,馅儿调起来很快,皮子稍微擀一下就好,不会耽误很久。”

谭渡之没说什么,他只是点点头:“好,不着急。”随后他控制着轮椅滚到叶缓归身边:“有什么我能帮忙做的吗?”

叶缓归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你只要乖乖坐在旁边,等馄饨熟了就好啦!”

谭渡之很听话,他果然坐在了小餐桌旁边。他一来,方策就站不住了:“叶道友,你看还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叶缓归看了看剩下的桌上的材料,馅儿到了调味道的时候了,这个步骤不能让别人代劳,擀皮子这种事情还是他自己来比较放心……

于是叶缓归对方策说道:“暂时没了,不过等一会儿如果你愿意,可以一起包馄饨。”

方策得令愉快的撤了,不知道为什么,谭渡之出现在他身后的时候,他总觉得全身不自在。怎么说呢?他就觉得他出现得不合时宜。

好奇怪啊,明明当年谭师叔和盛师叔在一起时,方策都没觉得自己这么碍事过。

有这种感觉的不只是方策,周锐和另一个修士也有同样的感觉。他们看着小圆桌前忙碌的叶缓归和乖乖等吃饭的谭渡之,就觉得不该去打扰。

周锐他们知趣的进了宅子,叶缓归也能放心大胆的开始调馅儿了。

他取了四五只鸡蛋出来,只听咔咔几声之后,蛋黄和蛋清就落到了大木盆中。依次加入葱姜水、料酒、盐和少量的糖之后,叶缓归祭出了自己的秘密调料——蘑菇粉。

这是他之前摘的山中的蘑菇,洗净烘干后磨成的粉,叶缓归一直拿它当味精使用的。

他狠狠的在馅儿中挖了三勺,然后就伸出了爪子搅拌馅料了。肉馅入手冰凉黏腻,荠菜馅干爽还有微微的温度。经过叶缓归搅拌之后,这两种馅料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不开了。

此时的馅料在鸡蛋及各种调味品的调和下散发出了一股香味,叶缓归舔了舔他的手背。因为搅拌的原因,他的右手上沾了馅料的味道。舔一舔可以让他确定需不需要再加盐。

他第一次调这么多的馅儿,挺害怕会失手的。幸运的是他没有翻车,馅料咸淡合适。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