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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在那套恒温恒湿的房子里,在时令鲜花、茶点和高档水果的包围中,他每周末给一个肤色白净、学习却一塌糊涂的公子哥补习数学。幸运的是,那孩子还算有救,在他不卑不亢、软硬兼施的教导下,数学成绩提高得很快,老板喜出望外,给他封了个大红包,要求他一直教下去。

后来,他就在学校和这栋房子之间奔波着,做了个尽职尽责的家庭教师,不仅逐步摆脱了经济上的贫困,而且,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缘分,也在这里开启了。

信息突然中断了几分钟,玉锦正看得津津有味,忍不住发过去问:你是要学说书,搞一个下回分解吗?

片刻后北塞西风回过来:当然不是。

玉锦:那怎么突然不讲了呢。

北塞西风:你太心急了,我只是给手机换了一个充电宝而已。

玉锦:哦哦对不起,你继续。

北塞西风:这个老板的原籍是西南部的c省。大二的暑假,老板的外甥女来京城玩,住在舅舅家,她家庭条件也非常好,父母是私营企业主,在c省经营一家有相当规模的煤矿,女孩在c省一所高校读书,正巧,也是大二。这两个人年龄相当,在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很快擦出火花,而且,都是初恋。你可能要怀疑,一个富家千金和穷小子怎么会到一起……

玉锦:我不怀疑,爱情是没有原因的。

北塞西风给她比了个赞。

玉锦:你继续。

北塞西风:这个女孩子比我朋友要大两岁,别忘了,我朋友是提前上学的,但是他从小吃苦多,做事比同龄孩子成熟,反倒是他照顾女孩子更多一些,他们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逛遍了京城那些声名在外的地方,到暑期结束的时候,已经难舍难分了。

大学后两年,他们是在对彼此的思念中熬过来的。他们频繁地打电话,聊天,他还喜欢给女孩写情诗,虽然学的是理科,但他从小博览群书,文学素养也是不错的。他写的那些缠绵悱恻的情诗,被女孩打印出来,装订成了一本书。

女孩也给他送过很多礼物,都是很贵重的东西,名牌衣服,手表,但是都被他原封不动地退回去了,他知道以女孩子的零花钱购买这些东西绰绰有余,但他越是喜欢她,就越不想让她这样,那些便宜并且善于传情达意的小东西,比如卡片,自己做的手工,甚至各自校园秋天的落叶,更让他觉得舒服自在一些。

当然,他们也一直在规划未来,怎样才能在一起,在哪个城市。他为此深深担忧,害怕自己的家境会成为两人之间的障碍,但女孩子觉得没什么,因为她的父亲母亲深爱着她,迄今为止还没有违背过她的任何意愿。大四那年的寒假,女孩打过来电话,先斩后奏地告诉他,已经给父亲禀报过自己恋爱这件事了,父亲正式邀请他去c省过年。

消息来得突然。我这个朋友没得选择,只好忐忑不安地踏上了通往西南的火车,刚到站,就看到那个日思夜想的身影在站台上朝他招手,他跑下来,想给她来一个拥抱,女孩子却神秘兮兮地招招手,一个人高马大的司机不知从哪儿就钻出来了,恭恭敬敬地接过他的背包,开车把他们带到了一家高档酒店里。他长这么大,还没收到过这种礼遇呢,这么一来,氛围感马上就有了。

玉锦暗笑,给他发:这不是挺好吗?

北塞西风:好?好吓人吧。他以为只是见见女孩的爸妈,结果一进包间差点被吓到,是很大很大的一个房间,摆了三桌,坐满了女孩家的亲戚,都正等着看他呢。首桌首席是一个老爷子,她的爸爸,穿着中式的衣服,精神抖擞地站起来,眼光盯着他认真打量了三圈,然后一拍桌子,对亲戚们大声说:好!喝酒!

顿时包间里那个热闹啊,就跟原子弹爆炸了一样,这些亲戚们一个个都举起杯子,碰杯,喝酒,用热情的口气、羡慕的眼神跟他寒暄,他的女朋友就依偎在他旁边,笑得像花一样,他内心松了口气,感觉这件事应该是成了。

对这个结果,他刚开始的时候,以为是父母对女朋友的宠爱起了作用,后来发现不尽然,有钱人当然也是有脑子的,而且脑子更好使。女朋友的爸爸早就从妻弟那里知道了他的情况,对这种品学兼优、完全靠自己奋斗从底层杀出来、考上名牌大学的孩子,无论是出于基因优化的需要,还是家族发展的需要,他们都是很欢迎的。

总之吧,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那里,这一关是顺利通过了。让他意外的,是自己父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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