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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第1页)

我反复在脑海中演练六月十三日的计划,几乎到了神经质的地步。

我已和安重璋通过书信,他会派遣一些军士,赶来长安,护送我们。但是,首先,王维得去上朝。万一历史悄然发生了改变――或者是史籍记载有误――李隆基并未在这一日逃出长安,那么王维自行出逃便是大罪了。

然后,我和几个仆婢带上马匹包袱,跟在他后面不远处,去往皇城附近。只要能够确认皇帝已经离开,我们就立刻向西,去追皇帝一行。若是渭水便桥已断,道路不通,那就改换路线,循着皇帝必然经过的几个地方去追:十三日,皇帝先后经过咸阳望贤宫和金城县,十四日就到了马嵬驿。

而若是到了马嵬驿还没有追上……

那就转而向北,去灵武!

离开马嵬驿时,太子李亨被皇帝李隆基留下,宣慰后方的父老。经广平王李俶、建宁王李倓和宦官李辅国劝谏,李亨决定就此前往朔方,收西北边兵,召郭子仪等大将,讨伐河北叛军。下个月的十二日,李亨将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

追不上老皇帝,还不如及时追随新帝,反而能为王维增添些许筹码。不过,他到了这个年纪,早已失去了追求仕进的动力,余生所求不过一“安”字而已。

我要他平安。

我的目光扫过院中的每一个角落,落在堂前的花丛上。王维像是知道我心中所想,开口道:“这些花……开得真好。”

这些芍药有红有白,红者炽烈明艳,胜似初夏榴花,白者洁净高逸,皎如南山皓月,美得有几分虚幻,俨然独立于此刻阴沉而压抑的天地之外。

当年我初次踏入王维家门时,堂前就有一丛芍药,正是崔瑶亲手所植。后来王维官职渐高,换了一处更宽敞的宅院,那些芍药也被移了过来,算来已经二十余载春露秋霜。偶尔有一株死去,我们就立刻唤人补上新的,如今一眼看去,这丛花简直好像与当年无甚分别。

但我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

那个美好的女主人,那个温柔如晓露春风的女子,永远留在了开元盛世的梦里。

王维伸手抚摸一株红芍药的茎叶,缓缓道:“我大约是老了,有时会梦见从前的人。昨夜,我在梦中见到了阿瑶。”

“她好么?说了些什么?”

“她穿着一身白衣,还是年少的样貌。她微微笑着,拍了拍我的手,便转身离去,不曾说话。”王维自失地一笑,迅即换了一种轻松的语调道:“想来,叛军纵然攻破长安,也未必会劫掠我这陋舍。或许,我们回来时,这些芍药开得较现时更好哩。”

我默然,俯身用小铲子取了沤好的草木肥,一点点施在芍药的根部。草木肥的气味,混着饱含水意的潮湿空气,一同冲入鼻腔,竟让我感到一阵说不清的烦恶。半晌,我才将那种烦恶压下,低低道:“她曾说,若有来世,她想叫你去杏园,为她采二月里的第一枝杏花。”

王维的眼神蓦地一凝,像是翻涌过许多情绪。最终他只是平静笑道:“我已不是少年郎,行动迟滞。攀树摘花之事,确然只能来世再做了。”

我喉头一哽,没来由地有点想骂他两句。我拄着小铲子直起身体,忽然感到胸中烦恶益重,脏腑如同被一只手捏住,眼前不断发黑。

“有孕两月?”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医者。

“是。娘子脉象不稳,应系比来操劳之故……”医者又说了些什么,我一概没有听清,愣了片刻,踉跄走到了妆案前。

天光沉暗,但妆台上的铜镜磨得雪亮,那种纤毫毕现的清晰感,甚至有些过于凌厉尖锐,逼我正视镜中的容颜。镜中的女郎肌肤柔润,双鬓色若鸦雏,恍惚仍在最好的年华,她与我对视,隔着镜面,亦隔着时光――这一段浩渺悠长的岁月,竟像是从未有过裂痕,从未有过衰老、惊惶和疲惫。

我不知为何自己来到唐朝后容颜体魄一直未老,诧异过、迷惑过,也痛苦过。但此时,心底却不期然生出丝丝感激。

我将铜镜倒扣在案上,镜子背面的双瓣草叶纹,簇拥着中间的两句铭文。这是一面汉朝的铜镜,是当年我和王维、崔颢、王昌龄等一行人入蜀时,偶然见到的。唐人铸镜,在装饰上偏好图案,少用铭文,且铭文大多俗气,反不如汉镜简洁朴拙。这面镜子背面的铭文是:“愿长相思,久毋见忘。”王维在蜀地见了此镜,随手买下,一直用到了今日。

愿长相思,久毋见忘。久毋见忘!这世间的相思原本就是脆弱的,要岭南的红豆来提醒,要春江的明月来烘托。而承载相思的生命本身,也是极脆弱的:春闺梦里良人,无定河边枯骨,身份的转换,在帝国的宏大叙事中,不过是一个悄无声息的瞬间。所以古来的男男女女,才要缔结婚姻,求得一份仪式感,才要生育后代,将子孙视为两姓之好的见证与自身生命的延续。

这个孩子,会是王维的生命的延续吗?

“阿妍,你……我……我很欢喜。可我……”他端起案上的茶汤,连喝了两口:“只是,我已这样老了,我怕……”

我打断了他:“你自幼行住坐卧皆有法度,饮食不多不少、不早不迟,又鲜有大喜大怒的时刻,至今还能骑马,能游山,可见这座宅舍,本来就比常人更耐用些。难道你不能再活十几年,看这个孩儿长大?”[1]

“早时我只当此生子女缘浅,且我奉佛多年,并不以此为憾,还说什么‘岂厌尚平婚嫁早’,以为早些将女儿嫁出去,便能早些放宽心,竟似将子女当成了负累。”他温润眉目间现出笑意,“但今日我才发觉,原来我很欢喜,很欢喜。”

“你究竟不算太坏。”我耸了耸肩,“有的人更坏,说道:‘孤山处士,妻梅子鹤,是世间第一种便宜人。我辈只为有了妻子,便惹许多闲事,撇之不得,傍之可厌,如衣败絮行荆棘中,步步牵挂。’”

这是明朝袁宏道在《孤山》里说的。王维哈哈大笑:“依我看,这个人厌憎妻儿是真的,牵挂却也是真的。孤山……钱塘湖的孤山?”

“正是。”

“待战事平定,我们不妨去一回东南,游赏吴越山川,吃茗糜与鲭鲊,还要带着孩儿,穿上草鞋,到富春的江边捞虾。”[2]

我噗哧一笑,刚要答应,就听他又迟疑道:“罢了罢了,我还是再做几年官。我如今也是五品官了,可荫一子……若是个小儿郎,我终究要为他谋算一二。”

旁人眼中,得五品,着绯衣,荫一子,乃是荣光无限的事,清高如颜真卿也无法免俗——不是连岳飞都慨叹“白首为功名”吗[3]?但王维对朝事心灰意冷非止一日,此刻却说要为了孩儿多做几年官。我斜了他一眼:“由门荫入仕,多半只能先补斋郎,既不清,又不贵。孩儿有你这样的父亲教诲,难道来日考不中进士?我不信我的孩儿蠢钝如斯。”

王维笑道:“你固然颖慧,可这世间儿女未必尽肖父母。我自然希望孩儿才德出众,不过世事难料,有备则无患。况且,倘若孩儿偏偏好武轻文,我难道不为他考虑吗?职事五品官的子孙,也可由门荫入选三卫中的翊卫。”

他一旦做了父亲,竟也没了素日那种面对俗世的淡淡疏离和厌倦,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操心。我心底泛起一片柔软,却故意道:“说了半日门荫、科举、三卫,都是男儿才能做的事。你不想要个小娘子吗?”

王维一愕,急急摇头:“不是!只是我养过小娘子,却不曾养过小儿郎……”想了一想,忽然又失笑道:“养过,养过。先父去时,繟、紘、紞几个,都还是小儿。我和缙辅助母亲,将他们养大,又为他们娶妻,他们也没有长成什么才士贤臣。然则我委实不懂如何养小儿郎,那不如要个小娘子。阿琤就长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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