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章 左邻有极品(第1页)

余枝主动给三爷做了个荷包,江妈妈是很欣慰的,“姑娘这样就对了。”

女人没有男人护着怎么成?三爷是候府贵公子,什么样的貌美姑娘没见过?姑娘若是再不上心些,三爷被别的妖精勾走了怎么办?

亏余枝不知道江妈妈的想法,不然她一定会嗤之以鼻。

“小翠,来跟姑娘问声好,说姑娘漂亮。”余枝拿着瓜子仁逗鸟笼里的鹦鹉。

这只鹦鹉是江妈妈怕余枝无聊买来给她玩的,买的时候它翅膀伤着,精神萎靡,养了半个多月才好。

也正因为它伤着,卖鸟的怕死了砸手里,见有冤大头问价,象征性地收了点钱就卖了。要不然江妈妈才舍不得买呢。

好吧,其实江妈妈是觉得,反正跟白捡似的,就算死了还能吃肉,不亏!

余枝心疼自己,吃肉靠捡漏,她都混成这样了。

养好伤后,这只鹦鹉可漂亮了,算是捡漏成功。因它通体羽毛翠绿,余枝就给起个名叫小翠。

小翠的小眼睛盯着余枝手上的瓜子仁,一声不吭。

余枝也不在意,瓜子仁直接扔自己嘴里,“你说你这小东西,身为鹦鹉居然不会学人说话,还想吃好的?也就是你命好,遇到我了,你换個主人试试?不得把你毛拔光?”

余枝一边碎碎念,一边嗑着瓜子,也真够无聊的。念叨完了,把一小撮带壳的瓜子扔给它了,“有能耐自个嗑去吧。”她拍拍屁股走了。

连只鸟都欺负,这人可真够恶劣的。

“樱桃,出门啦!”余枝喊了一声。

“哎,来啦!”樱桃应着,手里拿着一把油纸伞跑过来,一脸高兴,“姑娘,今儿要去哪儿逛。”

“先去做身衣裳,然后去茶楼听书,中午姑娘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呀,好呀!”樱桃可开心了。

到底年纪还小,虽被江妈妈教导着,余枝带着她在外头玩了几回,心又野了。

“是李婶呀,吓了我一跳。”樱桃开院门的时候,有个人正贴在门上,险些撞樱桃身上了,“李婶伱真是的,有事就敲门,大白天的趴在门上干什么?吓死个人了。”

不怪樱桃没好声气,这李婶就住东边,是个寡母,为人真让人一言难尽。

自打余枝住在这,她隔三差五就上门借东西,一根葱,一勺盐,连针头线脑都借,关键是借了还不还,占人便宜没个够。

一开始江妈妈不知道她的秉性,都大方地借给她了。后来撞见她跟别人说余枝的闲话,气得跟她干了一仗,再也不借她东西了。

李婶就怀恨在心,见余枝一个年轻姑娘带着两个仆人,身边连个男人都没有,日子还过得那么滋润,她就更眼红了。不仅四处说余枝的闲话,还常扒着墙头往这边院子里看,因这事,江妈妈都跟她吵好几回了。

她有一儿一女,她领着闺女做点针线活,给人洗洗衣裳,挣钱供儿子读书。

“呦,余姑娘这是要出门?”李婶脸上堆着笑,自以为很熟的样子,“余姑娘身上这是杭绸吧,听说贵着呢,我老婆子看看。”

说着就要上手摸,樱桃连忙去拦,“说话就说话,动手干什么?摸坏了算谁的?”

李婶的脸色顿时变了,“推什么推,你这个丫头片子,忒不识礼数了,我不跟你说。”

“你?”樱桃-->>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