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初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87 父慈子 孝 (第1页)

“哼哼哼~乡下的苹果不好吃,还是草莓更好吃啦~啦啦啦~”

少年哼着自己编的歌,轻松愉快的用墩布沾着漂白剂,清理地板上的血迹。结合不远处铁桶中露出一截的残缺手掌,给这个场面染上一种充满血腥味的童话感。

“啊,果然有漏掉。”

少年从墙角捡起半跟指头,随手丢到桶中,他的行为如同任何一个做家务时捡到遗漏垃圾的孩子一般,带着几分随意跟漫不经心。

打扫中的少年突然动作一顿,他将双手按着拖把的把柄站稳,又眨了眨那双翠绿色的眼,面无表情的缓慢转过头,硬生生将一个常规动作演绎出鬼片里才有的阴森诡异。

“这不是还活着吗老家伙,那句话怎么说,老而不死是为贼。”

少年点下头,翠色的中长发随之在空中摇摆,这让他显得有些可爱……虽然在这样的场景下更具讽刺意味。

“nufufu,亏我听说你那边得到了很好的教育,看来我还是看漏了教育的种类。”

虚幻的身影在他面前出现,逐渐凝结,形成他所熟悉的人。

戴蒙斯佩多!曾经收养他,培养他的男人,也是他所恐惧跟想要挑战的男人。

“看起来你的确有所成长,”冬菇头忍不住感慨道,“以前‘清扫’的工作你总喜欢交给别人,自己偷懒,每次都要我鞭策着你才肯亲手干。”

弗兰双手握在墩布把上,把下巴支上去,制造出自己的脑袋被一个墩布刺穿挂起来似的诡异效果。

“没办法,跟热爱童工的你不同,现在周围都是傻佬,说什么要干活得等到成年,所以无论是赚外快还是打发无聊都得自己清理。跟有道德洁癖的人打交道太累,还是自己行动更方便一些。”

恶灵轻笑,没错,这就是弗兰。

也许他人会误以为,弗兰的人生观全都是他所塑造,他们试图重新教育这孩子,将他‘扭转’成一个‘好人’。

但事实上他早就说过,这小子就是个天生坏种。弗兰或许会为了博取他人好感伪装成一个尚且值得拯救,误入歧途的小孩,很遗憾那全都是演技,每当这时候自己也会扮演一个很合格的恶人,共同骗取好心人的信任,这种师徒双簧早都不知道演绎过多少遍。

别忘记,最初是弗兰找到他,而不是反过来。

“还是跟以前一样,你这沉迷于玩弄死亡的习惯如果不稍微克制,反倒容易成为明显的弱点。”

弗兰切了一声:“还不许别人有个个人爱好了,清理的都是坏人,哪怕被发现,放倒哪里都能解释得过去,就是麻烦了点。”

注意,不是因为对方是坏人才动手,而是为了动手才选择坏人。

这就是弗兰最大的异常点。

他沉迷于‘死亡’。

在他不再满足于观察尸体,扮演尸体,而是想要自己制造尸体之时,他主动找上了斯佩多,从对方身上学会更多的杀人技巧,以借出自己的身体作为交换。

这样不仅解决了他的无聊,还充分满足了他的个人喜好,一举两得。

“话说你找是要干嘛,还以为你早把忘记了。”

也许他自己没察觉,他的语气中带有一丝亲昵的不快与埋怨。

不管怎么说,他们在一起度过了太久的时间门,他人生比例中的多数岁月,都是跟自己的师傅一起度过。

也许他曾因这样那样的理由想背刺对方,对方如果真的被干掉他甚至会哈哈大笑,但这跟嫌对方太久没来找自己而感到郁闷毫不冲突。那句话怎么说,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斯佩多是个能力至上主义者,有着最强大精神系术士天赋的弗兰,就是能前脚做背刺小能手,后脚蹬鼻子上脸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还反过来埋怨一句你咋把我给忘了?

“唉,你这孩子可真是。”

恶灵无可奈何,太了解彼此有时候是优点,有时候又是缺点,这小鬼总知道面对他的时候应该做出什么样的表现。

之前说过,斯佩多很重视亲情,这种重视,不是一种执拗的坚持,而是他人生前半段长久以来的习惯。所以在面对一个将他当做亲人看待的孩子,他总狠心不起来。

对方越是任性,越有恃无恐,他越拿对方没办法。

“行了行了,有事快说,这边还要做清洁,干掉就不好办了。”

弗兰说着又埋头打扫起来。

“要是以前的你,会选择索性烧掉。”

“你都说了那是以前,以前有你做靠山,现在自己单干肯定不一样。”

也只有这孩子能将残酷的毁尸灭迹,说出一种独居少年自己打拼的味道。

没被弗兰毒舌攻击的恶灵甚至有点不习惯,很快他明白,这是因为一种谨慎。从前弗兰可以笃定恶灵不会伤害自己,他是恶灵的契约者也是他的身体,没有人会想放弃一个有着强大幻术潜力的契约者。但是恶灵当初为了躲避国王的追踪,主动中断了他们之间门的契约,这代表他们不再有一体相连的利害关系。从谨慎的角度,弗兰不想立即激怒恶灵。

热门小说推荐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从秦时开始打怪升级

说好的青青草原蹦迪呢?说好的与狼共舞吃羊肉火锅呢?为什么跑到秦时明月来了?还他丫的地标性建筑火雨山庄?跑错道了?什么,这么英俊潇洒的天命之子还没有你开黑重要吗?补偿我十连抽?保底五星神将的那种吗?小白的第一次,望各位客官多多包涵...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秦宇在前往山区支教途中跌落山崖。  被村民救醒之后,发现村子比以前支教的任何一个村子都要落后。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似乎还停留在古代。  为了不让村里的孩子们一辈子窝在穷山沟,彻底摆脱愚昧和落后,同时也为了报答村民的救命之恩,秦宇打算留下来支教。  然而他不知情的是,他教的学生们并非普通山区儿童,而是大明朝的皇子,平时和他一起谈古论今的黄村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

玩家研究指南是要勤洗手呀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玩家研究指南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玩家研究指南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玩家研究指南读者的观点。...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冒牌御兽师

冒牌御兽师

机甲御兽轻搞笑是爽文,但不是纯爽文(主角不是天生无敌,喜欢主角无脑从头杀到尾的读者慎入)剧情逻辑相对严谨(注意是剧情逻辑严谨,不是设定严谨,玄幻题材设定不可能完全参考现实)。铜钱出品,只写精品!某御兽师我的御灵是火系地炎蛟,它身长百米,肉身强大,日行千里,每一块鳞片都是最坚硬的利器,还有天赋神通龙炎波,足可以焚山煮海,战斗消耗之后,都要用七品以上的火属性灵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冒牌御兽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